宋代医官职称,隶属于翰林医官院,系一般下级医官职务,官阶从八品。参见翰林医官院条。
见《中药志》。为猪牙皂之别名,详该条。
指脏腑、经络发生病变时,视病情之虚实予以补母或泻子的针刺补泻法。《难经·六十九难》:“虚则补其母,实则泻其子。”其法将井、荥、输、经、合五输穴按五行相生次序,分属木、火、土、金、水,又依生我者为母、我
出《神农本草经》。即槐角,详该条。
见萧步丹《岭南采药录》。为益母草之别名,详该条。
见推拿秘书条。
见《生草药性备要》。为仙茅之别名,详该条。
【介绍】:见韩懋条。
证名。《证治准绳·杂病》:“谓一物而目视为二,即内经所谓视歧也。”详视歧条。
见《广西中草药》。为血风藤之别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