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火指肝火,与木火刑金同义。见该条。②火指心火或火热之邪,心火炽盛可耗伤肺阴,引起喘咳痰血;热邪炽盛,热郁于肺或痰热阻肺,可出现高热,呼吸急促,鼻翼煽动,甚或咳血、咯血等症。
即戾气。详该条。
病证名。因产后失血伤阴,阴虚生热,热伤肠络所致。治宜养血清热。方用四物汤加味(四物汤加阿胶、地榆、血余、乌贼骨)。
喘而气逆的简称,即喘证。见《素问·脉要精微论》。《症因脉治·喘症论》有外感喘逆、内伤喘逆等论述。详喘证各条。
见.《本经逢原》。即芦叶,详该条。
【介绍】:见陈元赟条。
指因感暑热而发病。《素问·热论》:“凡病伤寒而成温者,先夏至日者为病温,后夏至日为病暑。”
【介绍】:见李时珍条。
见《本草纲目》。为伏龙肝之别名,详该条。
病名。五脏虚损之一。又称损脾。《难经·十四难》:“三损损于肌肉,肌肉消瘦,饮食不为肌肤。”又:“损其脾者,调其饮食,适寒温。”虞庶注:“脾化水谷以生气血,今见脾损,饮食不为肌肉,宜调节饮食,无令伤脾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