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食管的末段。②鸟类受食之处。
见宋·伍起予《外科新书》。是研究体表病证的病因、病机、治法为主的专门学科。
《医宗金鉴·外科心法要诀》卷六十二方。木鳖子肉十四个,斑蝥八十一个,柳枝四十九寸,甲片三钱,草乌一钱,麻油二两。共浸七日,文火炸枯去渣,入巴豆仁三个煎至黑,倾于钵内研如泥,加麝香一分搅匀成膏,外敷患处
推拿穴位名。又名七节。①位于腰骶正中,命门至尾骨端一线。向上推温阳止泻,并治脱肛;向下推治便秘等症。②位于背部正中线,约当第七胸椎处。《幼科推拿秘书》:“七节骨者,从颈骨数下第七节也。”“七节骨穴,与
即灵龟八法。详该条。
正骨器械。见《医宗金鉴》卷八十七。又名竹箍。用于髌骨骨折及错位的固定。用竹或铁丝编制,或用橡皮制成。形状为较髌骨稍大的圆圈,并带四个“小足”,用纱布缠裹。用时将圈套于整复后髌骨的周围,缚于腘部垫的木板
通阳虚。一般指气虚或命门火衰,症见畏寒、肢冷,面色白,倦怠、气短、大便溏薄,小便清长等。《注解伤寒论·辨脉法》:“寸口脉微,名曰阳不足。”所指为阳虚表气不固的脉象。
劳复之一。指大病初愈,精神气血尚未平复,房劳过早,以致阴精耗损,肾气受伤而出现头重不举,目中生花,腰背强痛或小腹急迫绞痛,憎寒发热,时时阴火上冲,头面烘热,心烦胸闷,饮食不振等证候。《诸病源候论·伤寒
病证名。①小儿痫证之因惊而发者。《诸病源候论》卷四十五:“惊痫者,起于惊怖大啼,精神伤动,气脉不定,因惊而发作成痫也。”②发搐轻证和重证的混称。《小儿卫生总微论方》:“小儿惊痫者……轻者,但耳热面赤,
证名。指胃气虚、胃阴虚所出现的病证。《脉经》卷二:“胃虚……病苦胫寒不得卧,恶寒淅淅、目急,腹中痛,虚鸣,……时寒时热,唇口干,面目浮肿。”参见胃病、胃气不足、胃阴虚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