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科著作。3卷。明·万宁撰于1567年。前二卷列述胎原、初生诸病及五脏主病、兼证等,名病之后多附作者治案;末卷罗列上述二卷中的治疗方剂,多系家传效方。
《证治准绳·类方》第八册方。郁金、川芎、青黛、薄荷、小黄米各二分。为末,每次少许,口噙冷水搐鼻中。治鼻痛。
即右半身不遂。见《太平惠民和剂局方》卷一。参左瘫右痪条。
饮食不洁,虫积内生,虫毒气滞显于颜面皮肤而成。多见于儿童。面部有境界明显的圆形或椭圆形的淡白色斑片,上覆有少量灰白色糠状鳞屑,即单纯糠疹。这些征象均可作为诊断蛔虫病的参考。
经外奇穴之简称,见该条。
见《口齿类要》。水蛭即蚂蝗。误吞蚂蝗,急食蜂蜜以治之。
胞,同脬,即膀胱。指膀胱的气化功能。《素问·通评虚实论》:“暴痈筋緛,随分而痛,魄汗不尽,胞气不足,治在经俞。”
痛证辨证之一法。快与痛相对而言。指内有邪气实而作痛,外则不痛,表示邪实于里。《难经·四十八难》:“内痛外快,为内实外虚。”
见《杂病源流犀烛·内伤外感门》卷二十一。即三香丸,见该条。
病证名。即霍乱转筋。《霍乱燃犀说》卷上:“霍乱有称为吊脚痧者,即霍乱之剧而转筋者,原非另有一证也。”详霍乱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