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经别之一。原称手太阴之正。即手太阴肺经别行之正经。《灵枢·经别》:“手太阴之正,别入渊腋少阴之前,入走肺,散之太阳(张景岳改为“散之大肠”,从之),上出缺盆,循喉咙,复合阳明。”在腋前从手太阴肺经
出《石药尔雅》。为空青之别名,详该条。
见《中国药用植物志》。即苘麻,详该条。
病证名。指胸膈间气塞不通,食下即吐者。《医林绳墨》卷五:“食下即吐,其吐痰涎裹食,是谓之格气。”多由气机阻滞,痰食互阻所致。参见格食条。
因误服有毒药物、治疗中用错药物、用不合格或变质药物或用药剂量过大或药物配伍失度等所致。见《素问·五常政大论》、《诸病源候论》等。
【介绍】:见张登条。
病证名。指胃中实热或阴虚火炎所致的牙齿出血。《症因脉治》卷二:“内伤牙衄之症,身无表邪,牙龈出血,一涌而上,来血甚多,此阳明经牙衄之症;若身无表邪,牙龈时或出血,来血不多,久而不愈,肌肉消瘦,此少阴经
病名。出《诸病源候论》卷二十。指上腹部剧烈疼痛,按之坚硬如石的病症。多见于外科急腹症及一部分内科急症。
足少阳的经筋。《灵枢·经筋》:“足少阳之筋,起于小指次指,上结外踝,上循胫外廉,结于膝外廉。其支者别起外辅骨,上走髀,前者结于伏兔之上,后者结于尻。其直者上乘季胁,上走腋前廉,系于膺乳,结于缺盆。直者
属清法范畴。火乃热之甚,故泻火方药较单纯清热的峻猛。火性炎上,因此泻火应兼具下降或泻下的作用。但火证有虚实之分,实火宜泻热,虚火宜补水。故泻火是针对实热火证的治法,常以清热与泻下药组合,既清其热,又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