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食之一。《杂病源流犀烛·伤食不能食源流》:“至于所伤之物,既种种不同,宜各用主治之药。……伤肉,轻者山楂,阿魏;甚者硝石、硼砂。伤狗肉,杏仁、山楂。”《张氏医通》卷二:“伤诸肉食,用草果、山楂。”亦
见《履岩本草》。为泽漆之别名,详该条。
《症因脉治》卷二方。苏子、杏仁、桔梗、枳壳、防风、半夏、栝蒌霜。水煎服。治伤风咳嗽不止,痰出不爽。
①见《全国中药成药处方集》(青岛方)。连翘、黄芩、栀子、薄荷、防风、玄参、牛蒡子、天花粉、射干、荆芥穗各1公斤,桔梗2公斤,熟大黄250克。为细末,水泛为丸,绿豆大,每服6克,日二次。治肺胃热盛,胸膈
人体部位。亦称五体,指头和两手两足。《针经指南·标幽赋》:“似续而交五大。”
见《本草纲目》。即威灵仙。详该条。
指烧爆过的食物或烧灼过的针刺工具。《素问·藏气法时论》:“禁犯焠热食温炙衣。”
温热病卫气营血辨证介于气分与血分之间者为营分。营是血中之气,营气内通于心,病邪传至营分,显示正气不支,邪气深入,威胁心包,影响神志,甚则涉及厥阴肝经。参见营分证条。
小儿的生长发育。《千金要方·序例第一》谓小儿“生后六十日,瞳子成,能咳笑,应和人。百日任脉成,能自反复。百八十日尻骨成,能独坐。二百一十日掌骨成,能匍匐。三百日膑骨成,能独立。三百六十日膝骨成,能行。
病证名。见《经效产宝》。即妊娠肿胀。详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