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食之一。《杂病源流犀烛·伤食不能食源流》:“至于所伤之物,既种种不同,宜各用主治之药。……伤肉,轻者山楂,阿魏;甚者硝石、硼砂。伤狗肉,杏仁、山楂。”《张氏医通》卷二:“伤诸肉食,用草果、山楂。”亦
证名。见《医林绳墨·眩运》。又作昏晕。详该条。
【介绍】:见卢万钟条。
见清抄本《外科或问》(著人未详)。即瘰疬。详该条。
见《生草药性备要》。为阳桃之别名,详该条。
病证名。系因痘麻余毒未清,复受风邪而发(清·聂子因《眼科易简补编》)。症见眦角红赤糜烂,痒痛喜拭。治宜祛风清热解毒。用解毒消风散,血热重者加紫草、丹皮。
指心胸闷乱,眼目昏花之状。多属热证、实证。《素问·玉机真藏论》:“脉盛,皮热,腹胀,前后不通,闷瞀,此谓五实。”高士宗注:“闷,郁也;瞀,目不明也。”
见《江苏南部种子植物手册》。为救必应之别名,详该条。
症名。指急欲大便而又排便不畅的窘迫感。《素问·至真要大论》:“暴注下迫,皆属于热。”《类经·疾病类》:“下迫,后重里急迫痛也。”参见里急后重条。
宋代医官职称。其职位仅次于太医局令,协助太医令主管太医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