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名。见《圣济总录》卷一百八十二。小儿丹毒之一。系丹毒发生于两足底心、两足跗、背部者。治宜内服抑火制阳丹,外敷黄柏散。余见丹毒条。
眼科病证。见秦伯未《中医临床备要》。即状如鱼胞。详该条。
《证治准绳·幼科》集五方。栀子一钱三分,石菖蒲、紫草茸各一钱二分,山豆根、犀角、黄连各一钱一分,羌活、木通、僵蚕、杏仁、韭子、牛蒡子各一钱,升麻、蝉蜕、薄荷各七分。为粗末,每服五钱,水煎,食远服。治小
本草著作。不著撰人,或疑即南宋陈言撰。约成书于乾道(1165~1173年)中。此书取《嘉祐本草》常用药物,削冗举要,一反北宋主要本草层层加注的传统本草编书形式,不再区分经文与注文。原书佚,部分佚文存于
痧证之一。指患痧兼有入水即吐者。《痧症全书》卷中:“吐痧,汤水入口即吐,研伏龙肝泡水澄饮即定,药亦以此水煎,用金四方。”
病名。即指关节脱臼。见《伤科大成》。因跌扑、扭打所致。局部疼痛、肿胀、明显凸出畸形,活动受限。宜手法拔出捏正以复其位,并予固定。可选服复元活血汤、七厘散、云南白药等,外敷梔乳散;肿消痛减后,以海桐皮汤
即放痧法。详该条。
病证名。见《证治准绳·杂病》。“此症世呼鸡盲,一名雀目,……至晚不见,晓则复明。”(清·黄庭镜《目经大成》卷二)。详雀目条。
证名。指凛慄恶寒。《灵枢·口问》:“寒气客于皮肤,阴气盛,阳气虚,故为振寒、寒慄。”参见振寒条。
【介绍】:唐代人。撰有《药石论》一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