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剖名。见《伤科汇纂》。髃骨的别称。
法医著作。1卷。清郎锦骐(静谷)辑于1829年。此编有助断狱者作为参考。郎氏广收前人有关论述,并结合个人检验心得,仿照人体骨骼,镂为木偶两具,并逐一标识名称,作为检骨者之参考。今存清刊本。
见《本草经疏》。即木贼,详该条。
本的性质为虚,标的性质为实。有四种情况:①原来的旧病为虚证,而后发的新病为实证,②病人的体质虚而感受实邪,③因体质虚而致气血郁结,气化无权。如气虚而致血瘀,或脾肾虚而致痰饮、水肿、饮食积滞等。④病的本
指胆。见《千金要方·胆府脉证第一》。即中精之腑。详该条。
《外台秘要》卷三十四引深师方。独活八两,葛根六两,生姜五两,炙甘草二两。水煎,分三次服,微汗佳。治产后中风,口噤不知人。
骨名。即髋骨。详该条。
【介绍】:见丁瓒条。
眼科病证。见梁翰芬《眼科学讲义》。即色似胭脂证。详该条。
精华微细的营养物质。饮食水谷经消化吸收后,化为精微,荣养全身。《灵枢·五味》:“谷始入于胃,其精微者,先出于胃之两焦,以溉五脏。”马莳注:“此言谷化精微之气者,为营气卫气。……胃纳谷气,脾乃化之,其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