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四川中药志》。为珍珠草之别名,详该条。
指五脏病按相生次序而传,得其生气,故名。如肝病传心,为木生火。《素问·阴阳别论》:“肝之心,谓之生阳。”
病名。出《证治准绳·杂病》。即偃月翳内障。详该条。
见《药品化义》。为紫苏梗之简称,详该条。
病证名。即蛔虫病儿感染痧毒而致吐蛔之证。小儿素患蛔虫病,因痧毒入胃,胃必热胀,热胀之极,蛔不能存,因而上涌,乘吐而出。此与伤寒吐蛔,伏阴在内者不同。宜用消毒三棱针刺腿弯、臂弯痧筋上,流出紫黑毒血;另用
经穴别名。出《针灸甲乙经》。即金门,见该条。
见《东北药用植物志》。为猪苓之别名,详该条。
见《山东中药》。为蝼蛄之别名,详该条。
病证名。又称木舌系指舌麻木。《景岳全书》卷二十六:“肝热则舌木而硬。”参见舌痹条。
证名。指两足及足心有发热感觉。见《素问·刺热篇》。多因肾虚所致。《不居集·热症》:“足心如烙者,虚火烁阴,涌泉涸竭也。澄按:足少阴其脉斜从小指趋至足心,出于然骨,循内踝入跟,为涌泉穴。此经原多气而少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