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手第三指。《灵枢·经筋》:“手心主之筋,起于中指。”
病证名。指妊娠期患麻疹。其症初起发热,易动胎。治疗除注意安胎外,余症均按麻疹辨证治疗。
指出疹发热。为正气鼓毒外透的病机。清·郑卜年《瘄略》:“出瘄发热,愈壮愈妙,热壮斯能尽透。但须知此热,乃从胃腑中郁蒸而出,断不可误谓表邪,以大开其毛窍。”麻疹在疹出之前,需要发热,因发热可以鼓其邪毒外
【介绍】:见王肯堂条。
证名。清·佚名《眼科统秘》:“此症目常脓泪浸,乃是肺经实热。”详见眵泪条。
见《脉经》。即经水断绝。详该条。
见《证治要诀》。即恶阻。详该条。
见《浙江民间常用草药》。为鹅不食草之别名,详该条。
出《疡科选粹》卷七。即瘤之别称。详该条。
指无名指,即手第四指。《灵枢·经脉》:“三焦手少阳之脉,起于小指次指之端”。或指足第四趾,《灵枢·经脉》:“胆足少阳之脉……入小指(趾)次指(趾)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