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则之一。指治疗立法,切忌攻伐已经虚弱的正气。出《素问·五常政大论》。故对于气血不足,机能衰退的虚证,不宜用泻法或攻法,以免重伤元气而加重病情。
外感不得卧之一。指三阳失于解表,邪热传里所致的不寐症。《症因脉治》卷三:“里热不得卧之症:身热汗出,渴而引饮,小便不利,太阳经里热也;烦渴消水,口燥唇焦,大便坚结,阳明经里热也;寒热口苦,胁痛干呕,少
见清·汪双池《医林纂要·药性》。为橡实之别名,详该条。
见《贵州草药》。为甘露子之别名,详该条。
病名。《重楼玉钥》卷一:“是症,或生左,或生右,亦有肿上舌来,不能饮食者。甚则将帝中挤往一边。”参阅双燕口风条。
指纹向掌中延伸,多主腹痛。
眼科病证。指因其他病患而引致目疾者。出《证治准绳·杂病》。《审视瑶函》:“此症专言因害别病而累及目也。”如伤寒阳证热郁蒸损瞳神,或热盛血滞,赤痛泪涩;阴证脱阳而目盲,或服姜附温热之剂多而火燥赤涩(《证
①《说文》:“目童子也。”指瞳神。详该条。②指眼珠。《景岳全书》卷二十七:“龙木禅师曰‘人有双眸,如天之有两曜,乃一身之至宝,聚五脏之精华’。”参见目珠条。
【生卒】:919~990【介绍】:宋代医官。临津(今河北临津)人。曾在后周任翰林医官。963年宋政府太常寺考试医官,以刘翰为优。972年任尚药奉御。于973年奉命与马志、翟煦、张素、吴复珪、王光祐、陈
见《草药手册》。为玉簪花之别名,详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