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韦承贻
京兆杜陵人,字贻之。韦博子。懿宗咸通八年进士,授校书郎。僖宗乾符中,官至主客、户部员外郎。能诗。
- 王畦
王畦(生卒年不详),字季耕,福宁州(今福建霞浦)人。王都中之子,王畛弟。元至正间,以国学生出为江浙行省宣使,出入于吴中,是倪瓒云林隐居的座上客。《元诗选·三集》录其诗十二首。生平事迹见《元诗选·三集》小传。
- 乐钧
乐钧(1766-1814,一说1816卒),原名宫谱,字效堂,一字元淑,号莲裳,别号梦花楼主。江西抚州府临川长宁高坪村(今属金溪县陈坊积乡高坪村)人。清代著名文学家。从小聪敏好学,秀气孤秉,喜作骈体文,利文20卷。弱冠补博士弟子。乾隆五十四年(1789)由学使翁方纲拔贡荐入国子监,聘为怡亲王府教席。嘉庆六年(1801)乡试中举,怡亲王欲留,乐钧以母老辞归。后屡试不弟,未入仕途,先后游历于江淮、楚、粤之间,江南大吏争相延聘,曾主扬州梅花书院讲席。嘉庆十九年,因母去世过分伤心,不久亦卒。
- 傅毅
东汉扶风茂陵人,字武仲。少博学,善属文。以明帝求贤不笃,士多隐处,作《七激》以为讽。章帝以为兰台令史,拜郎中,与班固、贾逵共典校书。后为大将军窦宪司马。早卒。
- 苏氏
苏氏,苏洵女,适程之才。
- 路温舒
西汉著名的司法官。字长君,钜鹿人(钜鹿,在今河北南部,路温舒系河北广宗人)。信奉儒家学说。起初学习律令,当过县狱吏、郡决曹史;后来又学习《春秋》经义,举孝廉,当过廷尉奏曹掾、守廷尉史、郡太守等职。宣帝即位,他上疏请求改变重刑罚、重用治狱官吏的政策,主张“尚德缓刑”,“省法制,宽刑罚”。他认为秦朝灭亡的原因,是法密政苛,重用狱吏。汉承袭秦朝这一弊政,必须改革。他还反对刑讯逼供,认为刑讯迫使罪犯编造假供,给狱吏枉法定罪开了方便之门。他在奏疏中还提出废除诽谤罪,以便广开言路。
- 邵拙
五代宋初宣城人。孤峭不挠,博通经史。嗜酒,偶沉酗过度,遂戒饮。自南唐入宋,就应制科,未试而卒。有《庐岳集》。
- 王秀之
(442~494)南朝齐琅邪临沂人,字伯奋。王裕孙。仕宋为太子舍人。吏部尚书褚渊欲与结婚姻,不肯。迁桂阳王刘休范司空从事中郎,知休范将反,辞疾不就。出为晋平太守。入齐,初为豫章王骠骑长史。齐武帝即位,官至辅国将军、吴兴太守。到郡修治旧山,移置辎重,以为隐业所在。秀之若其祖父敬弘、父瓒之皆不事权贵,时人称之。卒谥简。
- 薛昂夫
薛昂夫(1267—1359)元代散曲家。回鹘(即今维吾尔族)人。原名薛超吾,以第一字为姓。先世内迁,居怀孟路(治所在今河南沁阳)。祖、父皆封覃国公。汉姓为马,又字九皋,故亦称马昂夫、马九皋。据赵孟頫《薛昂夫诗集序》(《松雪斋文集》),他曾执弟子礼于刘辰翁(1234~1297)门下,约可推知他生年约在元初至元年间。历官江西省令史,佥典瑞院事、太平路总管、衢州路总管等职。薛昂夫善篆书,有诗名,诗集已佚。诗作存于《皇元风雅后集》、《元诗选》等集中。
- 北宋·蔡京
蔡京(1047年2月14日-1126年8月11日),字元长,北宋权相之一、书法家。北宋兴化军仙游县慈孝里赤岭(今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枫亭镇东宅村)人。熙宁三年进士及第,先为地方官,后任中书舍人,改龙图阁待制、知开封府。崇宁元年(1102年),为右仆射兼门下侍郎(右相),后又官至太师。蔡京先后四次任相,共达十七年之久,四起四落堪称古今第一人。蔡京兴花石纲之役;改盐法和茶法,铸当十大钱。北宋末,太学生陈东上书,称蔡京为“六贼之首”。宋钦宗即位后,蔡京被贬岭南,途中死于潭州(今湖南长沙)。《东都事略》卷一〇一、《宋史》卷四七二有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