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卷。明张蒙正修,姜允清纂。张蒙正,山东济南人,举人,曾任威县知县。姜允清,威县人,曾任即墨县知县。万历三十一年(1603)知县固安人田可井奉檄重修县志,聘本县人姜允清主纂。万历四十四年(1616)张
五十卷。清陈逢衡(详见《逸周书补注》)撰。正文四十九卷,卷五十为《补遗》;卷首《凡例》、《叙略》、《集说》,不入卷数。逢衡以孙晴川、徐文靖两家纪年文书尚未精当,乃旁搜博采,细为诠释。始以群书订《竹书》
三十卷。清岑毓英(1829~1889)撰。岑毓英,字彦卿,号匡国。广西西林人。官至云贵总督。是书第一卷起同治元年五月谢代理云南布政使恩折,迄七年十二月迤东厘金归并省局片,至第三十卷起是月旧疾稍痊销假视
二卷。东晋祖台之撰。生卒年不详。祖台之字元辰,范阳(今属河北涿县)人。东晋孝武帝太元时,为尚书左丞,官至侍中、光禄大夫。南齐科学家祖冲之的曾祖父。此书的内容较广泛,所述怪异故事,常常附会一些历史人物,
一卷。三国魏阮武(生卒年不详)撰,清马国翰辑。阮武,字文业,陈留(今河南开封市东南)人,官至清河太守。《隋书·经籍志》称有《阮子正论》五卷,《旧唐志》、《新唐志》作《政论》,《意林》著录《阮子》四卷,
二卷。清王夫之(详见《四书考异》)撰。是书《四库总目》不存。书中“壹是”一条,谓壹即专壹,壹是犹舍专此,对齐治平而言。“三年之丧”一条,谓三年之丧非即父母之丧,《春秋传》王一岁而有三年之丧二焉,谓后与
八卷。明程士鲲(约1658年前后在世)撰。程士鲲,字天修,号雪山樵叟,江西永丰人。生卒年未详。崇祯十六年(1643)副榜。官至江西乐平府(今景德镇)推官。此集杂文二百余篇,所纪物产珍异之类,体或同于稗
十五卷。清代窦克勤(1653-1708)撰。窦克勤字敏修,号敬庵,柘城(今河南柘城)人,康熙进士,官至翰林院检讨,倡导程朱理学,著有《孝经闸义》、《事规庸言》、《泌阳学条规》、《寻乐堂家规》等书。此书
六卷。明潘京南撰。京南自号寿栎生。新都(今属四川)人。生卒事迹不详。该书是一部记述古今隐逸之事的专书。分为前、后、续、别四集。前集收广成子之下七十五人,自上古至魏。后集自晋至元,收孙登以下七十五人。续
①三十二卷,首一卷。清武次韶等纂修。武次韶,云南建水人,嘉庆十四年(1809)进士,嘉庆二十四年(1819)任玉山县知县。道光初年,武次韶奉檄开局续修县志,至道光三年(1823)书成付刊。此志体例乃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