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圃丛辩
三十二卷。清田同之(生卒年不详)编。田同之字在田,德州(今山东省德州市)人。康熙庚子年间举人,官拜国子监学录。同之博睹众家之文,杂采诸家学说,分类排队,纂集成此书。书中所引全系众人原文,并未加注自己的观点,因此在卷首只题名纂集,而不题名撰著。《西圃丛辩》现有清康熙、乾隆年间《德州田氏丛书》刊本。
三十二卷。清田同之(生卒年不详)编。田同之字在田,德州(今山东省德州市)人。康熙庚子年间举人,官拜国子监学录。同之博睹众家之文,杂采诸家学说,分类排队,纂集成此书。书中所引全系众人原文,并未加注自己的观点,因此在卷首只题名纂集,而不题名撰著。《西圃丛辩》现有清康熙、乾隆年间《德州田氏丛书》刊本。
一卷。文素松撰。素松萍乡(今江西萍乡县)人,文廷式之子。著有《瓦削文字谱》,已著录。此石於民国十九年出土於洛阳,分上下二段,共八百余字。上段归素松所藏,正面十二行,自《易经·下经》之“家人”至“归妹”
一卷。三国魏王肃撰,清马国翰辑。《隋书·经籍志》著录《毛诗义驳》八卷,《新唐书·艺文志》著录《毛诗杂义驳》八卷,均已佚。马国翰序云:“王肃注《毛诗》以《郑笺》有不合于毛者,因复为此书。曰《义驳》者,驳
一卷。通疑似 一卷。清胡垣撰。垣字紫庭,江苏浦口(今江苏浦口)人。垣潜心四书,尝拟著《四书十六通》。曰通解字、通校勘、通体例、通节目、通旨趣、通汉宋、通别解、通算理、通文法。先刊成通叙次,通疑似二种。
十二卷。清翟灏撰。翟灏,著有《四书考异》等。《西湖便览》乾隆三十年(1765)刻本,共十二卷。兹篇仿田汝成《西湖游览志》之例,总叙之外,悉依途径,蝉连而及。首纪盛景,自圣因寺行宫,而湖,而山,而六井,
一卷。清孔广林撰。该书序言认为:“礼有五经,莫重于祭。”“祭人鬼莫大于禘祫。”禘祫之义,汉魏以降聚讼纷纭。《禘祫觿解》取汉以来诸儒禘祫之解,参考《大戴礼记》、《春秋》三传、《周礼》,辨禘祫之义。共计二
见《丁野鹤先生诗词稿》。
一卷。明朝时意大利人利玛窦(详见《乾坤体义》条)撰。西洋人入中国从利玛窦始,西洋之教法传入中国也从利玛窦此二十五言始。此书大旨多剽窃佛语,而文词十分拙劣。大盖是西方之教只有佛书,利玛窦取而加以变幻,但
二十二卷。清丁鼎时、吴瑞麟撰。丁氏字九畴,号柯亭,丹阳(今安徽当涂)人,廪贡生,著有《新硎骊珠集》等。吴氏字南驺,亦为丹阳人,诸生。此书由吴瑞麟自序,经考证系由吴氏一人所著,因其兼采丁氏之说,所以题丁
不分卷。明陈淳(1483-1544)撰。陈淳,字道复,后以字行,别字复甫,号白阳山人,江苏长州(今苏州)人。以诸生援例入北监。卒业归,不复旧选。《明史·文苑传》附见文征明传中。陈淳少从征明游,以书画擅
三十三卷。明曹学佺(详见《易经通论》条)撰。此书分天、地、人三太部,其中天部三卷,人部三卷,地部二十七卷。其中或引说文小篆之解,或又仅就楷体字发义,如其解“春”字为三画象三阳;解“冬”字为反文之反,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