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恭毅驳稿
二卷。明王概(生卒年不详)撰。高铨编。王概,字同节,庐陵(今江西吉安市)人。明正统壬戌年(1442)中进士,官至刑部尚书,谥恭毅。王概曾为大理寺卿,在参与审判定案的过程中,他平反了许多错案。《王恭毅驳稿》就是王概审案时的案牍之文。高铨当时正任左评事,于是将这些材料编次成书。清代时《王恭毅驳稿》被列入《四库全书》存目中。
二卷。明王概(生卒年不详)撰。高铨编。王概,字同节,庐陵(今江西吉安市)人。明正统壬戌年(1442)中进士,官至刑部尚书,谥恭毅。王概曾为大理寺卿,在参与审判定案的过程中,他平反了许多错案。《王恭毅驳稿》就是王概审案时的案牍之文。高铨当时正任左评事,于是将这些材料编次成书。清代时《王恭毅驳稿》被列入《四库全书》存目中。
二卷。清代施文铨(生卒年不详)撰。施文铨字寿民,安吉(今浙江省西北部)人。此书主要摘列经史有关内容,加以考据评论。一卷分“易”、“书”、“诗”、“礼记”、“周礼”、“评史”、“家乘”、“戒语”、“异教
不分卷。旧本题葛鼒、葛鼐评辑。杨廷枢、顾缃二序及鼐自为序,言皆不及鼒,文中评语亦止载鼐字。盖鼒为鼐兄,附名其间,恐实则为鼐作,鼐,字端调,江苏吴县人。生卒年未详。崇祯三年(1630)举人。是书题曰二编
一卷。见“方言别录”。
三十三卷。清韩逢吉撰。逢吉,字旋元,鄢陵(今河南鄢陵)人。著有《周易易简注》、《礼记辑要》、《传道秘录》、《河洛解》、《格物记》、《行习录》、《偶得录》、《顾諟录》等书。是编凡《大学》一卷,《论语》二
四十卷。明冯梦龙(1574-1646)编撰。冯梦龙,字犹龙,又字子犹、耳犹,别署龙子犹、墨憨斋主人、姑苏词奴、香月居顾曲散人等。明代文学家、戏曲家。长洲(今江苏苏州)人。明崇祯年间贡生,曾任寿宁知县。
一卷。《后编》。一卷,《补遗》一卷。王国维(1877-1927)撰。一九二一年王国维编辑生平所撰文字为《观堂集林》二十卷,一九二七年又辑其近作为《补编》一卷。未及刊行,便自杀于昆明湖。罗振玉辑校遗书,
一卷。清侯廷铨(详见《春秋氏族略》)撰。该书对春秋列国详加考订,纠正了一些前人的误说。有清嘉庆壬申(1812)瑞宝堂精刊本(与《春秋氏族略》、《春秋疑义》合刊)。
无卷数。清徐继恩撰。继恩字世臣,钱塘(今浙江杭州)人,号逸亭。此书共八篇,首篇为河图书,二篇为洛书说,三篇为先天八卦图说,四篇为后天八卦图说,五篇至七篇皆为卦序说,末篇为策数说。《易》论始于河图洛书之
八卷。明汤兆京(?-1619)撰。汤兆京,字伯闳,江苏宜兴人。万历二十年(1592年)进士。官至监察御史。著有《灵萱阁集》。是集为汤兆京诗文集,凡八卷。兆京廉正耿直,佐孙丕扬掌察典,尤力持公议,为群小
十一卷。《卷末》一卷。清黄遵宪(1848-1905)撰。遵宪字公度,另号人境庐主人,东海公等。嘉应(今广东梅州)人。其父黄鸿藻为咸丰六年(1856)举人,官累户部主事,广西思恩知府。黄遵宪同治六年(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