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县乡土志
一卷。清高熙哲修纂。高熙哲曾以御史,出守过宁夏、宣化、大名等处,官至翰林院编修。光绪三十一年(1905)饬令各州、县,纂修简明乡土志,以作历史、地理教科书之参考。故高熙哲纂此志之法是,取邑志,补以新事,历三月而告竣。《滕县乡土志》光绪三十三年(1907)石印刻本。此志简洁明了,其中略地理,详兵事、耆旧、氏族、宗教等。此外,较注重古今人物、兵事、山川扼塞、政治得失、物产盈绌,使学者得悉全县概况。
一卷。清高熙哲修纂。高熙哲曾以御史,出守过宁夏、宣化、大名等处,官至翰林院编修。光绪三十一年(1905)饬令各州、县,纂修简明乡土志,以作历史、地理教科书之参考。故高熙哲纂此志之法是,取邑志,补以新事,历三月而告竣。《滕县乡土志》光绪三十三年(1907)石印刻本。此志简洁明了,其中略地理,详兵事、耆旧、氏族、宗教等。此外,较注重古今人物、兵事、山川扼塞、政治得失、物产盈绌,使学者得悉全县概况。
五卷。清梁上国撰。梁上国字九山,福建长乐人。此书第一条至第一百一十九条都是辨正阎若璩的《古文尚书疏证》的。而眉端的考订之语,则不知出于何人之手,其考订颇多精审之处,如第一条:“十六篇之说既有刘歆、班固
见《算法统宗》。
八卷。明文秉撰。秉字应符,又字荪符,吴县(今江苏苏州)人。明亡后,隐居竹坞,著书自号“竹坞遗民”。著有《烈皇小识》、《先拨志始》、《甲乙事案》、《前星野语》、《定陵注略》、《先朝遗事》、《姑苏名贤续记
二卷。元曾先之撰。曾先之,字从野,庐陵(今属江西)人,自称“前进士”。其书主要节录十八史文,文字简略,书前冠以“歌括”,尤为弇陋。盖当时乡塾课蒙之本,与时人胡一桂《古今通略》相比,逊之远甚。
二卷,附《元画纪》一卷。不著撰人姓名。该书所载始自宋高宗以后,迄于元代至正之间许多画家事。其中错误颇多,如马远的父亲名为“公显”、兄名为“逵”,可该书却把“逵”误为马远之弟、把“公显”误为马远之孙。其
十二卷。顾禄撰。顾禄,字铁卿,江苏吴(今江苏苏州)人。其书是取西晋陆机“吴趋行土风清且嘉”之句为名,以夸耀其乡里习俗。所记多吴中风土、习俗,与节令未必相涉。有道光庚寅(1830年)刻本,但流传甚少。
三十九卷。清宋犖(1634-1713)撰。宋犖字牧仲,号漫堂、西坡。商邱(今属河南)人。宋犖为清初诗文家。有《沧浪小志》。此集共诗二十二卷,词一卷,杂文八卷,奏疏六卷。卷一至卷二十二为诗,卷二十三为词
五种,十四卷。清杨绍文编辑。杨绍文字子掞,浙江山阴(今浙江绍兴)人。曾随其父杨梦符侨居常州,官镇洋县丞。受经堂是当时著名学者张惠言在京师的讲学之所,绍文曾与金式玉、董士锡、江承之等人师事张惠言。后张惠
十五卷。明杜泾(生卒年不详)编。杜泾西安(今属陕西省)人。本书成于万历二十二年。分列十五门,可供制科之用。
一卷。清曾纪燿撰。曾纪燿生卒年不详,湖南湘乡人。曾国藩之女,部郎陈松生之妻。此书前有其兄曾纪泽所作序言。有光绪七年(1881)刊本和宣统元年(1909)排印本。又载在“扬子江小报”第五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