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卷。清李光地(1642-1718)撰。李光地字晋卿、原庵、号榕村,福建安溪人。康熙进士,由庶吉士授编修,文渊阁大学士。在官以清勤自律,任内曾举荐施琅平定台湾,为陈鹏年辨诬,赞成恢复张伯行官职,救方苞
十六卷。明朱维陛撰。朱维陛,海盐(今属浙江)人,生卒仕履不详。该书主要以类编排了汉代滑稽文学家东方朔的事迹,凡自“列传”、“别传”、“外传”以及《琐语》、《神异经》、《十洲记》等书,该书都采摭进来。全
二十卷。明王守仁(1472-1528)撰。王守仁,字伯安,号阳明,余姚(今浙江余姚县)人,弘治进士,累擢右佥都御史,后封新建伯。著有《王文成全书》、《阳明乡约法》、《保甲法》(已著录)。是编系清康熙二
二卷。清戴祖启撰。戴祖启字敬咸,别字东田,号未堂,江苏上元(今江苏省江宁县)人,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进士,官国子监学正。戴祖君在其“序说”中说:“窃简唐本先为协异,以明古今文字小异而不失大同。然
五卷。南唐徐锴(其生平著述见《说文解字系传》)撰。是书是为《说文解字》作的音序检字表,是与《说文系传》相配的。它取许书所收释的一万零五百一十六字,按平上去入四声分类编次而成。凡小篆皆有音训,其无音训者
八卷。清龚元玠(1703-?)撰。元玠字鸣玉,江西南昌县(今属江西)人。另有《十经客难》等书,已著录。此书书前有元玠自序,书凡八卷,卷一为天官,自“九赋”至《掌御》“叙于王之燕寝”;卷二为地官上,自“
三卷。清李希圣撰。李希圣,湖南湘乡县人。光绪进士。官刑部主事。是书前有撰者自序,具言编书原委。以下卷一为收支总数,卷二为银收,卷三为各省银友。是书尽载清末甲午前国家八千多万财政收入和七千多万支出的具体
见《宣明论方》。
二十卷。校正凡例一卷,附录一卷,汇览三卷。明张自勋(生卒年不详)撰。自勋字卓庵,明宜春(今属江西)人。竭一生之力,于《通鉴纲目》进行增益、更改、删除。著有《纲目续麟》、《廿一史独断》、《卓庵心书》等。
一百二十卷。清代超永(生卒年不详)撰。《五灯全书》一书,为佛教灯录体中属于通明法统类的佛书,成书于康熙三十二年(1693)。作者在对《会元》、《缵续》二书“删其繁芜增所未备”的基础上,历经约三十年笔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