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制人臣儆心录
一卷。清顺治十二年(1655)世祖章皇帝撰。世祖以勋臣谭泰、石汉、大学士陈名夏等先后以骄怙伏法,乃推论古今之奸臣恶迹,以训诫群臣,俾其知炯鉴,故撰成本书。全书共八篇,即《植党》、《好名》、《营私》、《徇利》、《骄志》、《作伪》、《附势》、《旷官》。从不同方面论述了奸臣的恶迹,告诫群臣应以为鉴。同时强调,作为皇上,对此等恶迹早在洞察之中,以此示驾驭之权。本书之作,反映了清代皇权的加强自清初即已开始。而后来的几代皇帝也多有类似之作。有《四库全书》本传世。
一卷。清顺治十二年(1655)世祖章皇帝撰。世祖以勋臣谭泰、石汉、大学士陈名夏等先后以骄怙伏法,乃推论古今之奸臣恶迹,以训诫群臣,俾其知炯鉴,故撰成本书。全书共八篇,即《植党》、《好名》、《营私》、《徇利》、《骄志》、《作伪》、《附势》、《旷官》。从不同方面论述了奸臣的恶迹,告诫群臣应以为鉴。同时强调,作为皇上,对此等恶迹早在洞察之中,以此示驾驭之权。本书之作,反映了清代皇权的加强自清初即已开始。而后来的几代皇帝也多有类似之作。有《四库全书》本传世。
十六册。不著撰人名氏。太宗圣训创修于顺治,重修于康熙十年至二十六年修成,但未刊行。至乾隆四年始诏刊行,该底稿残卷十六册,其标题亦与刻本不同,如宥过、戒饬、明罚、武功、尊儒、明决、恩泽、圣德、约信、定制
一卷。碑补一卷。清王森文撰。王森文,字春林,山东诸城人。官陕西雒南知县。嘉庆十九年(1814),王氏署略阳县事,游县境之石门,尽览摩崖石刻,乃尽拓其文,摹为一册。书中对原碑行数字数,以及断缺剥泐,详具
一卷。原题周辛甲(生卒年不详)撰,清马国翰辑。辛甲,亦称辛尹,原为商臣,曾多次谏纣王,而其意见从不被采纳,遂离商到周,在周文王和周武王时,任太史等职,曾命百官作箴辞以劝戒国王。《左传·襄公四年》简录其
十八卷。清王豫熙修,张謇纂。张謇(1853-1926),字季直,江苏南通人。清光绪二十一年(1895)状元。早年入淮军吴长庆幕府,清末发起立宪运动,辛亥革命后任南京临时政府实业总长。光绪十四年受聘编纂
一卷。陈代三藏法师真谛(499-569)译。真谛,梵文音译为“波罗末陀”,亦名“拘罗那陀”,又译为“拘那罗陀”,意译为“亲依”。为南朝梁、陈时代僧人,中国佛教四大译经家之一。印度优禅尼国人,后到扶南(
一卷。明沈明臣(1518-?)撰。其里贯见《丰对楼诗选》条。沈明臣著有《通州志》等。其屡试不第,与山阴(今浙江绍兴)徐渭同入胡宗宪幕。胡宗宪因事下狱而卒宾客星散。独明臣持所作诔词遍为讼冤。其行亦为世所
①八卷。清杨天锡修,侯维泰纂。杨天锡字荣九,辽宁辽阳人,荫生,康熙十二年(1673)任辽州知州。在任期,为政廉明,恤孤寡,新学宫,颇为士民敬戴。侯维泰,邑人,顺治五年(1648)贡生,官宁国府通判。考
无卷数。明刘日曦撰。日曦字仲升,江西彭泽人。天启二年(1622)进士。该书以邵子大横、大圆二图为先天,横排、圆排为大成,小横为太极,阴阳卦序、小圆为先天小成,文王卦位为后天小成,汉儒卦气图加四正之卦为
十四卷。清钱坫(1741-1806)撰。钱坫字献之,号十兰,又号篆秋,嘉定(今属上海市)人。乾隆三十九年(1774)副榜贡生,官乾州州判。对地理和文字学钻研颇深,善篆书,宗李斯,取法李阳冰,沈着苍劲。
十四卷,首一卷,清陈豪、罗湘修、王承禧纂。陈豪,浙江仁和(今浙江杭州)人,优贡,官应城知县。罗湘,四川华阳人,拔贡,继陈豪知县事。王承禧,本县人,举人,官内阁中书。雍正四年(1726)县令李可寀续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