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元仲集
一卷。清庄亨阳(1686-1746)。亨阳字元仲,号复斋。南靖(今福建省南靖县。一作靖南)人。康熙五十七年(1718)进士,官至淮徐海道。此集仅有文十二篇,是其官淮徐海道时所上奏的河防条议。其文均为政议,因此鉴赏价值不大。此书《四库全书总目》收入存目介绍。
一卷。清庄亨阳(1686-1746)。亨阳字元仲,号复斋。南靖(今福建省南靖县。一作靖南)人。康熙五十七年(1718)进士,官至淮徐海道。此集仅有文十二篇,是其官淮徐海道时所上奏的河防条议。其文均为政议,因此鉴赏价值不大。此书《四库全书总目》收入存目介绍。
二十三卷。明屠隆(1542-1605)撰。屠隆,字长卿、纬真,号赤水、鸿苞居士。鄞县(今浙江宁波市)人。万历五年(1577)进士。除颖上知县,调任青浦知县,迁礼部主事,遭人诬谄,罢官归家,遨游吴越间,
见《肘后备急方》。
二十二卷续志二卷,清方尚祖纂修,胡璇续纂修。方尚祖,字宗道,福建莆田人,举人,万历四十五年封川知县。胡璇,浙江山阴人,知县。明正德十一年(1516)乡进士陈绽,始编邑志,嘉靖间时有续修,万历间,邑人岑
四卷。清吴绡(公元1695年前后在世)撰。吴绡,字素公,又字片霞,号冰仙。江苏长州(今江苏苏州)人,吴水苍之女,常熟许瑶之妻。许瑶,字文玉,顺治九年(1652)进士,官至关内参议道。明末清初画家、诗人
一卷。清宋荦(详见《沧浪小志》)撰。《怪石赞》是宋氏任黄州通判时,广收怪石,得其佳好者十六品,各为命名、记其状貌,并系以赞语,撰为此书。此书成于康熙四年。是书中十六品怪石的命名分别为:一是宜春胜;一是
一卷。宋洪遵撰。洪遵字景平,鄱阳(今属江西)人。官至南知枢密院事。《宋史》有传。《订正史记真本凡例》一书编载曹溶《学海类编》中。书前有自序,称“手录司马迁《史记》一帙,”但对杨恽、褚少孙等人所补的十篇
一卷。清卢文弨撰。卢文弨在其自注中说,他所校之《尚书注疏》是根据宋本《正义》为主。但宋刻本《尚书注疏》很多,不知卢氏用的是哪一种本子。书内文字是者,则大书。凡毛本伪字,以及稍有不同的,都注在其下备考。
不分卷。清未著撰人。作者生平不详。是书记事起自顺治元年(1644年),唐王在福州即位,改元隆武,止于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闰六月。此书各篇皆记郑氏史事,对清初禁海政策详述始末,对禁海政策对沿海各地
玄应《一切经音义》之简称。
二卷。清周彝(约1710前后在世)撰。周彝,字策铭,娄县(今上海松江)人。生卒年不详。康熙三十六年(1697)进士,官翰林院编修。著有《华鄂堂集》。此集共二卷,皆为诗。周彝作诗,喜为长篇,如《送张长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