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盐法续增备考
六卷。不著撰人名氏。卷首有恩锡序,恩锡,正黄旗满洲荫生,同治时任山东盐运使,后官至江苏布政使,历置江苏巡抚漕运总督。是书卷一为盛典,豁免赏需及嘉庆十三年(1808)后捐输河工军需各案。卷二上为优恤九案,卷二下为优恤八案,卷三为帑本刊二十案,卷四上为道光七年调剂前案,卷四下为道光八年调剂后案,卷五上为盐务条例五宗,卷五下为盐法条例,卷六为附录。是书辑录了嘉庆二十五年(1820)至道光八年(1828)间有关案例,可补《清会典》、《清盐法志》等不列例案全文之不足。有清同治刊本。
六卷。不著撰人名氏。卷首有恩锡序,恩锡,正黄旗满洲荫生,同治时任山东盐运使,后官至江苏布政使,历置江苏巡抚漕运总督。是书卷一为盛典,豁免赏需及嘉庆十三年(1808)后捐输河工军需各案。卷二上为优恤九案,卷二下为优恤八案,卷三为帑本刊二十案,卷四上为道光七年调剂前案,卷四下为道光八年调剂后案,卷五上为盐务条例五宗,卷五下为盐法条例,卷六为附录。是书辑录了嘉庆二十五年(1820)至道光八年(1828)间有关案例,可补《清会典》、《清盐法志》等不列例案全文之不足。有清同治刊本。
二十卷,首一卷。清董用威、马轶群修,鲁一同纂。董用威,河北宛平(今北京市丰台区)人,进士出身,曾三任邳州知州。马轶群,山阴(今浙江绍兴市)人,咸丰元年来任知州。鲁一同(1805-1863),字通甫,又
一卷。清刘延禧撰。延禧字辰孙,江苏吴县人。刘氏精音韵之学而不喜著作。延禧殁后,其友人吴县雷浚辑其遗著一卷,名曰《刘氏碎金》,收入古韵通说跋一篇、答袁春巢书一篇、袤轩杂缀数则。所论颇能发明音理,证据确凿
三卷。清徐勤撰。徐勤字君勉,三水(今广东三水)人。曾从学于康有为,治《春秋》经世之学,尤致力于公羊家之说。该书分三篇,每篇为一卷,分别为:《中国而夷狄之》第一,《夷狄而中国之》第二,《中国夷狄进退微旨
七种,二十九卷。清末民国间罗振玉编。是书所收,大半为清代王氏父子未刻稿,是罗振玉居天津时购得,并将其三世遗文编录成书。第一种为罗振玉编《高邮王氏六叶传状碑志集》六卷,有助于了解王氏家族史。其余六种为清
十一卷。纲领一卷。张洽(1161-1227)撰。张洽字元德,清江(今属江西)人,宋代著名经学家。张洽曾在朱熹门下研习六经传注,皆能究其指归。嘉定进士,历任袁州司理参军、知永新县、池州通判,皆有善政,官
一卷。清英贵撰。英贵清中叶人,生卒年及事迹未详。此书所述为其父德元事迹。德元字仁圃,姓索绰罗氏,满州正白旗人。乾隆十八年(1753年)举人,官至内务府畅春园郎中。此书有嘉庆年间刊本。
十二卷。清方宗诚(详见《读易笔记》)撰。作者认为孔子作《春秋》以明先王的大义,而使乱臣贼子有所惧,故凡是君臣、父子、夫妇、昆弟、朋友交际之事,虽小必书,以说明动乱自微而著。《春秋集义》据“经世”“道名
四十八卷。明董斯张、闵元衢、韩千秋同编。韩昌箕为校录刊刻。董斯张字遐周,乌程(浙江吴兴)人。生卒年不详。董嗣成之弟。履迹待考。著有《吴兴备志》。闵元衢字康侯,号欧余生,乌程(浙江吴兴)人。生卒年不详。
一卷。明李濂(1488-1566)撰。李濂字川甫,号嵩渚。祥符(河南开封)人。明代诗文作家。正德九年(1514)进士。官至山西佥事。此集是其正德十年(1515)在京观政时所作,故以为名。共赋二篇,各体
十卷。清雷棣荣、严润林修,陆泰元纂。雷棣荣,陕西朝邑县人,同治八年(1869)补行同治一年(1862)恩科举人,十年(1871)贡士,十三年(1874)补行殿试进士。光绪五年(1979)任灵邱县知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