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分卷。清陆次云撰。陆次云字云士,钱塘(今浙江杭州)人,生卒年不详。康熙十八年(1679)举博学鸿词科,不遇而还,后为江阴知县,颇有政绩。著有《八纮绎史》、《纪余》、《玉山词》等。本书共收小令五十九,
九十卷。清吴鼎撰。此编采用宋朝俞琰,元朝龙仁夫、吴澄、胡一桂,明朝来知德、钱一本、唐鹤徵、高攀龙、郝敬、何楷十家之说。其论辨去取,别为附录十卷。可能是认为汉、唐旧说略备于李鼎祚的《周易集解》,宋儒新义
八种,四十五卷。清杨翰撰。杨翰字伯飞,号海琴,又号息柯居士,直隶新城(今属河北省)人。生卒年不详。道光年间进士,由翰林院编修出守湖南永州府。后隐于浯溪,日以著述为事,最好山水金石书画。全集收有《息柯白
一卷。清徐养原(生平事迹见《管色考》条)撰。此书首录《晋书·律历志》所载荀勖校笛律,以下又录荀勖问协律中郎将列和笛律之辞。荀勖依典记用五声十二律还相为宫之法,制十二笛像。徐氏将其录出,予以剖析。书后附
不分卷,佚名纂修。《西藏志》乾隆五十七年(1792)和宁刻本。全书不分卷,分三十五目,为:事迹,疆圉、山川、寺庙、天时、物产、岁节、纪年、风俗、衣冠、饮食、婚嫁、夫妇、生育、丧葬、医药、占卜、礼仪、宴
一卷。清李光地(详见《周易通论》)撰。此书诠释《尚书》,仅及《尧典》、《舜典》、《大禹谟》、《皋陶谟》、《益稷》、《禹贡》、《洪范》七篇,似为未竟之作。此书说解重在义理与考据,于文字训诂则不作烦琐求证
三卷。清王国瑞(1837-约1920)撰。国瑞字进之,又字峻之,广东省番禺县人,同治十二年(1873)举人,历任福建顺昌、新竹、仙游、闽县、诏安等县知事。年少时师从同乡学者陈澧受经学,陈澧《东塾读书记
五卷。清归懋仪撰。归懋仪,生卒年不详,字佩珊,江苏常熟人,巡道归朝煦之女,上海李学璜之妻,清代文学家。自幼喜吟咏,工诗词,诗画书法并称三绝。诗名遍及江浙间。诗人宋咸熙称赞曰:“近时闺阁中无此才也。”王
一卷。清范尔梅撰。是书所记无甚深义,唯重订格致传。加上“所谓致知在格物者”一句,后接“物有本末”四句,“知止而后有定”五句,“自天子以至于庶人”五句,“子曰听讼吾犹人也”六句。斥姚江之取古本为谬,而以
三卷。明钱希言(生卒年不详)撰。钱希言字简栖,吴县(今江苏苏州)人。撰有《剑》、《戏瑕》、《狯园》等书。生平事迹详见《剑》。此书主要杂取古今经史百家之学以及草木、虫鱼、珍奇、玩好等。以《淮南子·鸿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