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种,十一卷。明曹端(1376-1434)撰。曹端字正夫,学者尊称月川先生,渑池(今属河南)人。永乐年间举人,曾任霍州学正。笃志性理,学宗朱熹,提出“理驭气”说,主张“事事都于心上做工夫”。尝云学者须
八卷。明陆时雍(详见《楚辞疏》)撰。明金北清参评。卷首为《自序》,金北清《楚辞榷条例》,司马迁《屈原列传》。目录顺序为:卷一《离骚经》,卷二《九歌》,卷三《天问》,卷四《九章》,卷五《远游》、《卜居》
一卷。清毛奇龄撰。毛奇龄(1623-1713)字大可,一字齐于;原名甡,又名初晴,一作秋晴,晚年号西河,学者称西河先生。浙江萧山县人。明诸生。康熙十八年(1679年)荐举博学鸿儒,授翰林院检讨,充《明
二卷。清张惠言撰。郑玄曾据礼释《易》,为专家之学,虞氏诋之,谓其不得易之门径。张惠言谓:“揆诸郑氏源流本末,盖有合焉,未免曲为附会。然其原文本质发挥经义,足以补康成之缺,正不必援虞入郑,混淆家法也”。
一百六十卷。无著撰人姓名。书前有虞集序。序中称书为相台庐陵周宏道先生所著。所谓周宏道先生亦无所考。根据序文的意思推断,周宏道可能是指周必大。周必大《平园集》外还著述八十余种书未传于世。一些奸黠的书贾,
见《外台秘要方》。
二卷。陈仅撰。陈仅,见《捕蝗汇编》。是书汇集陈仅任安康县时举行保甲的文牍案件。卷一为兴安府徐饬行保甲札示、颁发保甲科条、饬责成各保长遵行事件谕,卷二有陈仅复府宪徐南山办理保甲情形禀、选举保长及章程示、
二十八卷,首一卷。清邬正阶、郑敦亮修,石葆元、汪景祥纂。邬正阶,举人,官文林郎,清道光二年(1822)来任宿松县知县。郑敦亮,湖南长沙人,进士,道光六年(1826)知宿松县事。石葆元,字聿臻,号镜心,
八卷,清赵廷玑修,王锡卣纂。赵廷玑,字浚之,浙江山阴人。康熙二十四年(1685)任寿宁县知县。王锡卣,寿宁县儒学教谕。考寿宁县志,创修于明景泰间。二修于嘉靖二十七年邑令张鹤年。三修于万历二十三年邑令戴
六卷。清周馥(约1913前后在世)撰。生卒年未详。周馥,字玉山,安徽建德人。生卒年不详。诸生。官至两广总督。是集有文集二卷,诗集四卷。文集卷一《兴学论》、《儒释辨》、《格致说》诸篇,探源立论,见道之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