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交涉公法论
十六卷。英国Phillimore撰。英国傅兰雅口译,清俞世爵笔述。是书原名《国际法注解》,共有十二卷:初集四卷论“国与领土”,二集四卷论“平时公法”,三集四卷论“战时公法”。咸丰四年(1854)初刊,咸丰七年续刊,同治九年(1870)复刊。译本刊于光绪二十年(1894),并将原书卷九分为卷九、卷十、卷十一、卷十二四卷,原书卷十分为卷十三、卷十四两卷,原书卷十一、卷十二改为卷十五,卷十六。是书后有校勘记,附同名异译文字于后,可为不同译名对照。有江南制造局本。
十六卷。英国Phillimore撰。英国傅兰雅口译,清俞世爵笔述。是书原名《国际法注解》,共有十二卷:初集四卷论“国与领土”,二集四卷论“平时公法”,三集四卷论“战时公法”。咸丰四年(1854)初刊,咸丰七年续刊,同治九年(1870)复刊。译本刊于光绪二十年(1894),并将原书卷九分为卷九、卷十、卷十一、卷十二四卷,原书卷十分为卷十三、卷十四两卷,原书卷十一、卷十二改为卷十五,卷十六。是书后有校勘记,附同名异译文字于后,可为不同译名对照。有江南制造局本。
丰年多黍多稌,亦有高廪,万亿及秭。为酒为醴,烝畀祖妣。以洽百礼,降福孔皆。
一卷。清许孟娴撰。许孟娴,生卒年不详,字静宜,江苏太仓人,李春海之妻。清代画家、诗人。喜吟咏,善书法,工写墨竹。此书前有道光十九年(1839)其同族之弟许廷浩、及邵松年、钱绥槃所作序言,有季锡畴、丁钧
十卷,首一卷。黄璟修,庆增、李本和纂。黄璟,广东南海县,籍顺天大兴(今北京市大兴县)人,监生,光绪十八年(1892)以祥符县知事来署州事。庆增字余青,汉军镶黄旗人,国子监典簿。李本和,顺天通州(今北京
十二卷。无撰者姓名。书前后亦无序无跋。此书体例,与《清文典要大全》相同。专为京外的各部旗衙署,翻译上谕批旨,及折奏公牍所需。此书依《康熙字典》的部首排列。集各种例行清语,皆以词语的第一字为纲。其语句不
三十卷。明顾懋樊(详见《桂林点易丹》)撰。该书朱彝尊《经义考》有著录,注云“未见”。阐释《春秋》以胡安国《春秋传》为宗,参考《左传》、《公羊传》及《穀梁传》三家说,并偶尔采录其他诸儒的观点。该书原为应
一卷。郑玄(127-200)撰。黄奭(约1790-1860)编辑。郑玄,字康成,北海高密(今山东高密县)人,东汉末年著名的经学家。曾先后师从第五元先、张恭祖、马融等人,于经传百家之学,无所不通。郑玄生
四卷。清任弘烈原本,邹文郁增修,朱衣点增纂。邹文郁,辽东人,拔贡出身,康熙十年(1671)任泰安州知州。朱衣点,邑人,庠生出身。考泰安州志,创修于明弘治元年(1488)知州胡瑄,再修于万历三十一年(1
八卷。近人高步瀛(1872-1940)撰。高步瀛字阆仙,河北霸县人。清末举人。1901年任畿辅大学堂教习,保定优级师范学堂教习。赴日留学,归国后任图书局编纂,补学部主事。民国后历任教育部金事、编审处主
二十四卷,首一卷。清沈国翰、阮本焱修,陈肇、殷自芳、江启珍纂。沈国翰,字筠生,安徽泗州(今泗县)人。监生,同治八年七月(1869)知事阜宁县,十二年复任。阮本焱,字晋朋,浙江余姚县人。光绪十年(188
一卷。原题晋苏彦(生卒年不详)撰,清马国翰辑。苏彦,一说魏人。苏彦曾官至北中郎参军。撰有《苏子》七卷,见载于《隋书·经籍志》,题苏彦撰,题下注称“亡”。《庚氏子抄》载此书八卷,《意林》记其书六卷,颇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