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公案
见《龙图公案》。
见《龙图公案》。
十六卷。《续演繁录》六卷。又称《程氏演繁录》。南宋程大昌(1123-1195)撰。程大昌字泰之,徽州休宁(今属安徽)人。绍兴二十一年(1151)进士。历太平州教授、秘书省正字、著作佐郎、秘阁修撰、秘书
二卷,清李梦鸾纂修。李梦鸾,广宁人,荫生,康熙二十三年(1684)任知县。仁化,旧志乃明万历二十一年(1593)县令马暐纂,后两度续修。康熙间,仁化历兵燹后,县志简篇既蠹,文献无征,续记也残失,县令李
① 一卷。清陆遇霖编纂。陆遇霖,江苏丹徒(今江苏丹徒)人。曾为归德郡丞。是书开头有陆遇霖自序及凡例,后有门人张伯行跋。首载孔子、曾子论孝及历代表章,大旨认为《孝经大全》、《孝经笺注》、《孝经易知》等书
十卷。樊绰撰。樊绰,生平不详,唐懿宗咸通三年(862)到安南(今越南河内),为安南经略使蔡袭幕僚。时值南诏第三次进攻安南,交趾一战,蔡袭全家和随从70余人战死,樊绰长男樊韬及家眷14人一并陷没。樊绰于
一卷。清代成孺撰。此书与作者所著《国朝师儒论略》体例大致相同,只是《论略》仅论及清代儒家,而本书论及上至尧舜、周文王、武王等。全书宗旨仍是调合朱陆二派学说的,调停之主要观点为:“立教”当以程朱学派为宗
三卷。美国狄考文(详见《形学备旨》)与清邹立文(详见《形学备旨》)同撰。这是为当时各处学堂编撰的笔算启蒙课本,全书条理清楚,语言浅近,设有诸多算题,采用阿拉伯数码字和现行加减号,分数记法也同现在一样,
十卷。明柴奇(约1524前后在世)撰。柴奇,字德美,江苏昆山人,生卒年不详,正德六年(1511)进士。官至应天府尹。柴奇在正德时,谏南巡,劾权幸及上边储屯政诸疏,颇著直声。著有《黼甫庵遗稿》。是编前有
二十。四卷。明王祎(1322-1373)撰。王祎,字子充,义乌(今属浙江)人。幼聪慧,以文章名世。元末隐居不出,明太祖召用为中书省掾史,洪武二年(1396)修《元史》,与宋濂同为总裁。后奉命招谕云南被
八卷。宋尹焞(1061-1132)撰。尹焞字彦明,河南(今河南洛阳)人。尹源之孙,少从程颐学。曾应试举人,发策有“诛元祐诸臣议”,焞不对而出,终身不就举。靖康初(1126),因仲师道荐,召至,又恳辞还
二卷。清末陈伯陶撰。伯陶字象华,号子励,自号九龙真逸。广东东莞人,光绪十八年(1892年)进士,官至江宁提学使,谥文良。明代袁昌祚有《东莞宋人遗民录》,已佚,仅存序。伯陶考证诸志乘及他书,共得二十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