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部比照加减成案续编
三十二卷。清许梿撰。许梿,见前条。是书为《刑部比照加减成案》的续编,体例一如其旧:卷一至卷五为名例、兵律邮驿,卷六至卷十一为刑律贼盗,卷十二至十八为刑律人命,卷十九至二十二为刑律斗殴,卷二十三至二十六为刑律诉讼,卷二十七至三十二为刑律受赃至工律营造。其所记则自道光二年(1822)起,至道光十二年(1832)止。仍以贼盗成案为多。有道光刊本。
三十二卷。清许梿撰。许梿,见前条。是书为《刑部比照加减成案》的续编,体例一如其旧:卷一至卷五为名例、兵律邮驿,卷六至卷十一为刑律贼盗,卷十二至十八为刑律人命,卷十九至二十二为刑律斗殴,卷二十三至二十六为刑律诉讼,卷二十七至三十二为刑律受赃至工律营造。其所记则自道光二年(1822)起,至道光十二年(1832)止。仍以贼盗成案为多。有道光刊本。
不分卷。清杨守敬(1839-1915)撰。守敬字惺吾,晚号邻苏老人,湖北宜都(今枝城)人。清末著名舆地学家、校勘学家。出生于世代商贾之家,勤学嗜书,十九年补诸生,同治元年(1862)举乡榜,屡试不第。
十二种,二十九卷。清末民国罗振玉(详见《云窗丛刻》)编。丛书是罗振玉旅居天津时刊印的。收入古写本《贞观政要》残卷、日本宽文刻本《帝范》二卷、《臣轨》二卷、明人钞本《四夷馆考》二卷、手稿本清王鲲《话雨楼
六种,三十一卷,附录四卷。清莫与俦、莫友芝撰,莫绳孙编。莫与俦字犹人,又字杰夫,贵州独山人。嘉庆年间进士,改翰林院庶吉士,后改选遵义府学教授,从学者甚重。莫友芝为莫与俦之子,其生平详见《唐写本说文解字
二十卷。清于觉世修,陆龙腾等纂。于觉世,字赤山,山东新城县人,进士,官河南归德府司理,改授县任,清康熙七年(1668)来任巢县知县。陆龙腾,号乡先生,邑人,贡士。巢县古志无传,明季一修于弘治五年县令林
一卷。宋叶梦得(1077-1148)撰。叶梦得字少蕴,号“石林居士”,江苏苏州人。其生平详见《春秋传》(辞目)。是集今存词三十二调、一百零一首。绍兴十七年(1147)七月九日,关注在《石林词跋》中说:
四卷。清乔松年(1814-1875)撰。松年字健侯,号鹤侪,徐沟人。道光十五年(1835)进士。官至东河总督。著有《藦萝亭札记》等。松年长于经世之才,故其说重经世致用。是书用浅显语句解释《论语》,故名
二卷。元魏释昙鸾(476-542)撰。昙鸾,生于今山西省大同市的雁门,因家近五台山,自小听说了有关文殊菩萨灵异的传说,使幼小心灵对佛教神奇打下深刻烙印。十余岁时,即登山访寻,各见遗迹,依佛教出家。由于
八卷。清吴鼒(1755-1821)撰。吴鼒,字及之,号抑庵,安徽全椒人。嘉庆年间进士,官至侍讲学士。朱厓甚爱其所作文章,奏御文字,多命其属稿。因老告归后,常与其乡人酣嬉文酒,跌宕林泉。吴鼒骈体文沉博绝
四卷。清毛奇龄撰。奇龄既作《仲氏易》之后,又取汉、唐、宋代以来言《易》之涉及卦变者,另加综合核对,编成此书。取名为《推易》,大概本《系辞传》“刚柔相推”一语,依照《仲氏易》“移易”义而作。大旨说朱熹《
明孙高亮撰。孙高亮字怀石,钱塘(今浙江杭州)人。生卒年及生平事迹已不可考。此书又名《于谦全传》,叙述明代名臣于谦的故事。作品以于谦的一生为全书线索,描写了于谦幼年、青年直至含冤而死的生活命运和遭遇。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