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二十卷。东汉班固撰。班固(公元32-92年),字孟坚,扶风安陵(今陕西咸阳东)人。东汉史学家和文学家。班固是奉汉明帝诏命,继续他父亲班彪之业修成《汉书》的。《汉书》并非班固一人所作。他的父亲班彪是
一卷。清葛鸣阳辑。参见《复古编校正》。是书系葛氏撰《复古编校正》同时所作,辑录前人对于《复古编》的评述与增续之作以及张氏关于篆体的论述。书中所辑各家评述采自《宋史·艺文志》,晁公武《郡斋读书志》、陈振
二卷。别录一卷。唐郑处诲撰。生卒年不详。郑处诲字廷美,郑州荥阳(今河南荥阳)人。郑处诲太和八年登进士第,累迁工部、刑部侍郎,出为浙东观察使、检校刑部尚书、宣武军节度使。该书成于大中九年,有处诲自序。《
十四卷。清魏源撰。魏源(1794-1856),字默深,湖南邵阳(今邵阳市)人。道光二十四年(1844年)成进士,后为江苏高邮州(今高邮县)知州。鸦片战争时期,他在浙江参加了抗英斗争。鸦片战争后,清廷被
见夏元鼎《阴符经讲义》。
四卷。清龚耕庐撰。龚耕庐,河北容城人。生卒及事迹不详。书中所辑容城耆旧诗,盖自容城五子诗始。所谓五子者,盖在清嘉道之间,即芷裳潘公、南村郭公、先伯祖木民公、蔡公、黄楼王公。但至搜获时,率残阙不全。则又
二卷。明周之士撰。周之士字士贵,自号四明居士。齐兴(今地址不详)人。御定《佩文斋书画谱》列周之士于书家传中。但传中只采瞿九思序此书之语,所以周之士生卒年与事迹仍不详。另外此书中称董其昌为恩师,可见其为
十卷。唐代释法琳撰。法琳生平事迹详见《破邪论》辞条。法琳为进一步转移当时社会的视听,改变世人对佛教的看法,争取皇上的同情与支持,在继《破邪论》之后,又作《辩正论》十卷。东宫学士陈子良为之作序。《辩正论
六卷。明余象斗(详见《皇明诸司廉明公案》)编。公案小说集。书分六类:人命、奸情、盗贼、诈伪、争占、雪冤,计五十九则。所载为清官判案断狱故事,大略取自其他的公案小说和民间传闻。思想内容和艺术价值均不高,
①十二卷。清刘桓修,杜灿然纂。刘桓,上谷人,进士出身,顺治十八年(1661)任泗水知县。杜灿然,邑人。刘桓宰泗水县,见旧志自明末纂修后,上距当时六十余年,天时人物变迁,赋役建置兴废,皆不能无记,乃博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