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部处分则例
七十六卷。清伯麟(?-1833)等奉敕编,伯麟,清大学士。满洲正黄旗人,由进士官至礼部尚书,道光三年调任兵部尚书。是书分“八旗处分则例”和“八旗绿营处分则例”。八旗处分则例分为公式、选举、考劾、限期、给假、休致、封荫、营私、仓库等类,绿营处分则例分类除与八旗处分则例相同之外尚有漕运、河工两类。是书所记较《续会典》为繁,虽清朝中叶以后处分权例已变化,但也从中可考当时诸多史实。有道光官刊本。
七十六卷。清伯麟(?-1833)等奉敕编,伯麟,清大学士。满洲正黄旗人,由进士官至礼部尚书,道光三年调任兵部尚书。是书分“八旗处分则例”和“八旗绿营处分则例”。八旗处分则例分为公式、选举、考劾、限期、给假、休致、封荫、营私、仓库等类,绿营处分则例分类除与八旗处分则例相同之外尚有漕运、河工两类。是书所记较《续会典》为繁,虽清朝中叶以后处分权例已变化,但也从中可考当时诸多史实。有道光官刊本。
一卷。党文宝摹刻。党文宝,一作党文实,生平及籍贯不详。此帖无年月标记。该帖包括苏轼书四种:《洋州园池诗》三十首,《中山松醪赋》、《伏腊》和《楚颂》。有人怀疑此帖刻在宋元之际,因为该帖刀法深稳,不似明代
二卷。明李素甫(约1628年前后在世)撰。素甫字位行,江苏吴江人,生平不详。清无名氏《传奇汇考目》著录李素甫撰。明吕天成《曲品》未载,可能素甫为万历三十八年(1610)后人。此剧共二卷,二十七出,系演
十二卷,清林采修,周起泰等纂。林采,字梅庄,广西平乐人。康熙三十六年(1697)任沙县知县。周起泰,曾任沙县县丞。明嘉靖十五年邑令方绍魁新修。嘉靖二十四年邑令叶联芳又修。万历十九年邑令徐显臣复加纂辑。
一卷。中庸读法一卷。清王又朴撰。是书的总说,乃顺经文而畅其旨,无所阐发。读法,则就朱子九条而广之。其解“费隐”,谓因其不可离,则无处非道,无时非道,故称“费”,因其费则瞻在前而忽在后,故称“隐”。又说
二十卷。明崔桐撰。崔桐,字来风,浙江海门人。生卒年均不详。正德十二年(1517)进士,授编修。武宗议南巡,上疏力谏,被廷杖。嘉靖中,终礼部右侍郎。桐事迹附见《明史·舒芬传》,桐与芬俱以疏谏南巡廷杖故。
一卷。明唐枢(生平事迹请参考《宋学商求》条)撰,其门人吴思诚编。以其承受于师门者积为一书,故名之曰《积承录》。卷首即以“真心”二字立义,全书宗旨立于此。书中阐发,较《因领录》尚稍纯正。但录中引《圆觉经
一卷。《乙稿》 一卷。清姚正镛撰。姚正镛,辽宁盖平人,字仲海,生于道光年间,逝于光绪年间,生卒年均不详。本词集之甲、乙稿皆作者亲手编订,收词三百零七首。作者早弃时文,壮年奔走边关。倥偬戎马,仕宦无成。
十八卷。清陈鼎(详见《东林列传》)撰。记载明末清初之事,分为忠义、孝友、理学、隐逸、廉能、义侠、游艺、苦节、节烈、贞孝、闺德、神仙、缁流十三部。立传人物事迹,多为传主亲友或本人选送,如本书卷首就有一则
四卷。清孙乔年撰。孙乔年字保田,江苏高邮人,清代学者。本书作于乾隆甲申(1764年),所以没有看到惠栋、王鸣盛等人攻击东晋伪《古文尚书》的书。然而明代攻击《古文尚书》最为激烈的梅鷟,孙乔年在书中也没有
六卷。清李绳远(生卒年不详)撰。李绳远字斯年。嘉兴(今属浙江)人。此书杂抄《万姓统谱》而成,舛漏很多。似乎抄录自用,不似著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