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六卷。载龄等奉敕修。载龄,见《户部则例》。是书卷一至卷八为漕粮额征,卷九为征收事例,卷十至卷十五为兑运事例,卷十六为白粮事例,卷十七至二十为通漕运艘,卷二十一至二十三为督运职掌,卷二十四至二十六为
四卷。清代沈涛(生卒年不详)撰。沈涛字西雍,号匏庐,嘉兴人(今属浙江),官至江西道员。著有《论语孔注辨伪》、《说文古本考》、《常山贞石志》、《铜熨斗斋随笔》等书。此书是作者官居大名时所撰写的,交翠轩为
不分卷。清廖平撰。此书不分卷,原名《尚书纬说》。廖平认为,“尚”是“上”的意思,因其上托帝王,所以加“尚”字以尊之。前十一篇为《尚书》,后十八篇为《中候》,不得称全书为《尚书》。所以廖平分《尚书》十一
① 一卷。东汉刘表撰。辑佚书,清马国翰辑。刘表字景升,山阳高平(今山东微山)人,官至镇南将军。《后汉书》有传。陆德明《经典释文·序录》引荀勖《中经簿》,刘表《易注》为十卷。《七录》以为九卷,录一卷。陆
一卷。本书原题阙名。所辑共十一条,其“地有四游”条、“五百载圣纪符”条、“日旁气白者为虹”条,都见《太平御览》所引;而“星为夏期”与“虚星秋候”两条,在《太平御览》中连而为一,此处分为两条;“五星若编
①十八卷。杜思修,冯惟讷纂。杜思字子睿,浙江鄞县人,明嘉靖三十五年(1556)进士,曾任州、县事十余年,四十四年(1565)升任青州知州。著有《考信编》七卷。冯惟讷字汝言,号少洲,临朐县人,嘉靖十三年
四卷。附《卦歌》一卷,《图说》一卷。明沈泓撰。沈泓字临秋,华亭(今上海松江)人。崇祯十六年(1643)进士。官至刑部主事。此书征引诸家《易》说以证朱熹《本义》,没有载《本义》原文,但全书宗旨全部与本义
一卷。是书为《总营内务府堂现行则例》刊行后,将随办案件中堪为例章的抄录成帙,以备查阅和续纂则例时参用。书共一百四十条,条分满汉,其中有皇太后、皇上、皇后、妃主由园入宫停住大班堂谕,紫禁城冬令小心火烛堂
十八卷。明单复撰。单复,字阳元,会稽(今江苏)人。生卒年不详。《千顷堂书目》作嵊县人,洪武中为汉阳河泊官。又云一名复亨,举怀才抱德科,授汉阳知县。传闻异词,未详孰是。是编前有宣德九年(1434)黄淮序
不分卷。清洪梧编辑。该书录西周至明代七十岁以上且官至卿位以上之臣。由于采录仅依据正史,故不无遗漏,而名臣中亦有碌碌无为者。书中有洪梧序,作于嘉庆二十一年(1816年)。现有文学山房活字印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