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法总论
一卷。英国Robertson撰,英国John Fryer、汪振声同译。Fryer,中译名傅兰雅,口述翻译多种国外著作。是书首论公法源流,依次为公法大纲、公法沿革、自主与不自主之国、新得地与定交界法、使臣、和约、战时公法、局外国应守之例、待野人法、会议兵法以息兵争等。是书内容简略。但译文流畅,亦为可参考之书。有江南制造局本。
一卷。英国Robertson撰,英国John Fryer、汪振声同译。Fryer,中译名傅兰雅,口述翻译多种国外著作。是书首论公法源流,依次为公法大纲、公法沿革、自主与不自主之国、新得地与定交界法、使臣、和约、战时公法、局外国应守之例、待野人法、会议兵法以息兵争等。是书内容简略。但译文流畅,亦为可参考之书。有江南制造局本。
二十六卷,补笔谈二卷,续笔谈一卷。北宋沈括(1031-1094)撰。沈括字存中,杭州钱塘(今浙江杭州)人。至和元年(1054)以父任为沭阳县主簿。嘉祐八年(1063)进士及第。入昭文馆编校书籍,为馆阁
清珠克登纂。珠克登字华亭。十三岁时,随父亲前往塔尔巴哈台领队大臣任,道光二十一年(1841),珠克登任肃州镇。珠克登久寓边陲,较为了解那里的情况。此书多道光间抄本。全书不分卷,首记各地官制及兵丁之数,
① 十六卷。明沈寿民(生卒年不详)撰。沈寿民字眉生,号耕岩,宣城(今属安徽)人。崇祯(1628-1644)中实行保举法,巡抚张国维以沈寿民应诏。入京师,弹劾杨嗣昌夺情,熊文灿抚贼,疏中语抨击阮大铖。福
一卷。明张介宾(详见《类经》)撰。此书成于明天启四年(1624),为张氏晚年之作,旨在纠正前人之偏执谬误。作者主张偏于温补,故重在正刘完素、张元素、朱震亨诸家偏于寒凉攻伐之失。书中之论凡四十余条,刻析
一卷。清宗稷辰(1792-1867)辑。稷辰字迪甫,浙江会稽(今绍兴)人,道光元年(1821)举人,官内阁中书,累迁至山东运河道,年三十以疾告归。著有《躬耻斋文钞》、《躬耻斋诗钞》、《四书体味》等并传
三卷。明周宇(详见《字考启蒙》条)撰。此书共三卷,共标有八十一字,每字各为疏解一篇,其本意欲借以讲学,但穿凿点画,实则王安石之绪余而已。既非小学,又非语录,《四库》之中无类可入将之附于杂家类。传本少见
七卷。清博明(生卒年不详)撰。博明本姓博济吉特,字希析,蒙古人。乾隆年间进士,授编修,后官兵部郎中。曾预修《续文献通考》。三种为《西斋诗辑遗》三卷、《西斋偶得》三卷、《凤城琐录》一卷。《西斋诗辑遗》为
二卷。清沈涛(生卒年不详)撰。涛字西雍,浙江嘉兴人。嘉庆十五年(1810)进士。著有《匏庐箸书》。丁晏曾注《论语孔注证伪》四卷,其称所传《孔氏书传》、《论语孔注》皆系王肃伪作。沈涛以孔注散见于集解中,
十六卷。清李渔(1611-1680?)撰。李渔字笠鸿,号笠翁,又号随庵主人、新亭樵客。原籍浙江兰溪,生于江苏如皋。二十七岁中秀才,后多次应乡试,均未中。有《笠翁十种曲》。本书内容颇为庞杂,共分词曲、演
三卷。清陈懋侯著。陈懋侯字伯双,福建闽县人。光绪丙子(1876)进士。官至江南道监察御史。作者认为《周易》是用来判断不同时间形势下的得失对错之书,故作者引申其义,取《系辞》中“因贰以济民行,以明得失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