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卷。明黄道周(其生平详见“月令明义”条)撰。是书为崇祯十一年(1638),黄道周官少詹事时所进《礼记》注五篇之二。《表记》为《礼记》篇名;黄道周《自序》有言,古者窥测天地日月,皆先立表。《表记》之名
八卷。明张恺纂修。张恺,字元之,锡山(今无锡县)人。明成化二十年(1484)进士,历任兵部主事、刑部主事、顺德府通判、东平知州、福建都转运使。著有《碧山吟社记》等。郡志始于宋教授邹补之,太守史能之续修
十卷。明王宠(1494-1533)撰。王宠,字履吉,自号雅宜山人,长洲(今江苏苏州)人。八举不第,终于诸生。著有《雅宜集》。是集诗八卷,文二卷。其诗分体编列,而各以《正德稿》、《嘉靖稿》字系于标题之下
十卷。清查慎行(1651-1727)撰。查慎行字初白,号悔余,浙江海宁县人。康熙六年(1667)进士。官至翰林院编修。曾受业于黄宗羲,长于诗赋。此书名曰“集解”,实则发挥己见,大旨主义理,亦不完全排除
二卷。清潘祖荫撰。潘祖荫(1830-1890),字伯寅,小字东镛,号郑盦,江苏吴县人。咸丰二年(1852)一甲三名进士,授编修,官至工部尚书。潘氏留心金石文字,其所藏见于《攀古楼藏器目》者凡四百五十器
九卷。清戴震撰。戴氏把古韵分为九类二十部,而为之表。“每类中各详其开口合口、内转外转、重声轻声,呼等之绵琐,今音古音之转移,纲领既张,纤悉毕举,彼此相配,四声一贯,所以补前人所未为而厘之就绪者也。按东
一卷。清刘光蕡撰。刘光蕡治经,喜欢以古证今,只要能伸其政论,就不必求得合乎经旨。他在卷首“自序”中说:“泰西宪法精理,《尚书》二十八篇已阐之,而《立政》一篇,尤重用法,克知灼见以任人,博采庶言以为法。
一卷。本书为《隶古定尚书》的残卷,发现于敦煌石室之中。共有《周书》中之《洪范》、《旅獒》、《金縢》、《大诰》、《微子之命》五篇,中间有些残佚现象。以现存者与《史记·宋世家集解》所引孔《传》相校,二者基
二十四卷,明李濂(1489-1566)撰。李濂,字川父,明代祥符(今河南开封)人。正德八年(1513)举乡试第一,次年举进士,授沔阳州知州。后任山西按察司佥事间,提学缺额,就兼理其事。嘉靖五年(152
二十六卷。明邹迪光(约1589年前后在世,生卒不详。)撰。迪光字彦吉,江苏无锡人。万历二年(1574)进士,官至湖广提学副使。(请见《郁仪楼集》条)迪光以石语名斋,盖用庾信读温子升韩陵山寺碑事,亦高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