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田制
西晋征收田租的制度。司马氏政权在实行占田制同时,还实行课田制。规定:每一丁男课田五十亩,丁女二十亩,次丁男二十五亩。课田在占田之内。“课”即督征地租之意。每人每年按所课田亩数,向政府交纳田租。丁男课田五十亩交租四斛,计每亩八升。当时农民所占之田多为荒地,政府不管农民占足与否,必须交够五十亩所课田租。此外,农民还要交纳户调。
西晋征收田租的制度。司马氏政权在实行占田制同时,还实行课田制。规定:每一丁男课田五十亩,丁女二十亩,次丁男二十五亩。课田在占田之内。“课”即督征地租之意。每人每年按所课田亩数,向政府交纳田租。丁男课田五十亩交租四斛,计每亩八升。当时农民所占之田多为荒地,政府不管农民占足与否,必须交够五十亩所课田租。此外,农民还要交纳户调。
清乾隆年间,湘黔地区的苗民起义斗争。湘黔地区的苗族人民在“改土归流”后,身受本族头人、满汉官僚地主的重重盘剥。乾隆六十年(公元1795年),贵州铜仁府苗民首领石柳邓领导苗民,以“逐客民(满汉官僚、地主
唐高宗时,武则天召著作郎元万顷,左史刘祎之等文学之士撰写《列女传》、《臣轨》、《百僚新戒》、《乐书》等,计千余卷。为分宰相之权,又使之参决朝廷奏议及百司表疏等。唐制规定,官衙均在宫城之南。这些人不经南
魏晋南朝时期的军事制度。士家即士兵之家,其户籍立为军籍,不属郡县政府管理。士家集中居住在固定地区,统治者用军事体制管理其生产和生活,在士家制度束缚下,士家既要当兵又要屯田。士家子弟要终身当兵,世代当兵
东北是清王朝的“龙兴之地”,视为“禁区”。革命党人对东北地区也很重视。1907年(光绪三十三年)宋教仁等在大连建立同盟会辽东支部,以后又不断有革命党人来东北活动,联络军学各界,聚集革命力量。1911年
唐代后期开始实施的赋税制度。唐代中叶均田制破坏,建立在均田制基础之上的租庸调法已不适用。建中元年(公元780年)德宗采纳杨炎建议,推行两税法。其具体办法是:取消租庸调及各项杂税的征收,仅存户税和地税。
反割台斗争中台湾成立的临时政权。1895年5月20日(光绪二十一年四月二十六日)清廷电令台省官员内渡。日本侵台军队大兵压境。台湾官绅民众多次向清政府电争拒割不成,遂决定在“朝廷弃地” “暂行自主”,抗
辽北面诸帐之一。契丹灭渤海国之后,迁其王族大氏居辽内地,地位仅次于遥辇氏贵族。设渤海帐司以总掌其事。设渤海宰相、渤海太保等官。
周文王治理岐周的事迹。周文王(名昌)继季历为君,继续治理岐山下的周族根据地。他对内奉行“德”治,提倡“怀保小民”,发展农业生产,采取“九一而助”的方法调整剥削关系;对外招贤纳士,许多周族以外,甚至商朝
西夏宿卫军之一。元昊称帝建国后,拣选豪族子弟壮勇善骑射者五千人,人月给米二石以为给养。由皇帝亲自掌握,分三班宿卫,名为“御园内六班直”。为皇室侍卫军,并有笼络与控制各部豪族的质子军之性质。
孙吴政权为维护世家大族特权利益,允许将领握有私兵,并且还不断将士兵赐给将领,以换取支持。诸将领皆世袭,父死子代,兄死弟代。士兵与将领具有特殊隶属关系。士兵视将领为主人,将领视士兵为私属。故在孙吴,将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