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翰林院
元代中央官署名。负责以蒙古新字即八思巴字译写其他民族文字,兼掌颁降玺书。秩从二品(后曾升正二品、从一品)。至元六年(公元1269年),忽必烈诏令颁行蒙古新字,并规定以该种文字译写一切文字。至元八年,立新字学士于国史院。至元十二年,立蒙古翰林院,设承旨、直学士、待制、修撰、应奉等官。
元代中央官署名。负责以蒙古新字即八思巴字译写其他民族文字,兼掌颁降玺书。秩从二品(后曾升正二品、从一品)。至元六年(公元1269年),忽必烈诏令颁行蒙古新字,并规定以该种文字译写一切文字。至元八年,立新字学士于国史院。至元十二年,立蒙古翰林院,设承旨、直学士、待制、修撰、应奉等官。
贞祐二年(公元1214年),金辽东宣抚使蒲鲜万奴率军镇压耶律留哥起义,被义军打败,逃往东京(今辽宁辽阳)。时奥屯襄守北京(今内蒙古宁城西),蒲察五斤守上京(今黑龙江阿城南白城子),皆各自为政,金辽东地
元代中央教育机构名,掌亦思替非文字(一些学者认为,亦思替非文字即波斯文字)教育。至元二十六年(公元1289年)八月,置回回国子学。至仁宗延祐元年(公元1314年)四月,复置回回国子监,其生员,多充回回
明代在东北地区设立的地方军政机构。居住在我国黑龙江、松花江流域的满族,明朝时仍称女真,当时分为建州、海西、东海(也叫野人女真)三大部。洪武八年(公元1375年),设辽东都指挥使司,派使招谕,女真各部首
又称西屯之役。东汉后期西北地区羌族人民的起义。羌是我国古老的民族之一。东汉初,羌人内迁,汉光武帝刘秀置护羌都尉,主管羌人事务。羌人内迁,与汉人交错杂居,有利于羌人文化经济的发展,但却遭到东汉郡县官吏和
东晋统治集团争夺权利的斗争。王敦之乱后,明帝病死,幼子司马衍继位,是为成帝,其舅父庾亮总揽朝政。苏峻、祖约自视平乱有功,对庾亮心怀不满。咸和二年(公元327年),庾亮欲夺苏峻兵权。苏峻联络祖约,以讨庾
又称梁氏之变。汉章帝时,梁竦女为贵人,生汉和帝。永元九年(公元97年),梁氏蒙恩赏,一门三侯位特进,由此而盛。梁商二女,一为汉顺帝皇后,一为汉桓帝皇后。梁商、梁冀父子以外戚之贵相继为大将军,秉掌汉政二
见“中法越南边界通商章程”。
唐前期四川少数民族起义。唐太宗征高丽无功而还,伺机再次东征,乃令强伟等役民赶造战船。重役摊及四川僚族。僚族无技造船,不得不雇佣潭州(治今湖南长沙)人,大船一艘,往往庸绢二千二百三十六匹。除出绢雇人造船
见“中英藏印条约”。
管仲相齐过程中的一项改革内政的措施。这项措施是针对鄙野的农民而实行的,即根据农民种植土地的肥瘠及收成的多少征收不同的赋税。这项措施的目的,在于防止农民因赋税不均而流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