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汉川汉铁路借款合同
全称为《湖北湖南两省境内粤汉铁路、湖北省境内川汉铁路借款合同》,简称《湖广铁路借款合同》。1911年5月(宣统三年四月)清政府宣布“铁路国有”政策不久,邮传部大臣盛宣怀便与英、美、法、德四国银行团在北京签订《粤汉川汉铁路借款合同》二十五款,主要内容是:借款六百万镑,年息五厘,四十年还清;以铁路收入和湘鄂厘金、盐税、赈粜捐作抵,银行团享有湘鄂境内粤汉、川汉铁路修筑权和以后铁路延长的借款修筑优先权。清政府向帝国主义出卖路权的罪行,激起川、鄂、湘,粤四省人民的保路风潮。
全称为《湖北湖南两省境内粤汉铁路、湖北省境内川汉铁路借款合同》,简称《湖广铁路借款合同》。1911年5月(宣统三年四月)清政府宣布“铁路国有”政策不久,邮传部大臣盛宣怀便与英、美、法、德四国银行团在北京签订《粤汉川汉铁路借款合同》二十五款,主要内容是:借款六百万镑,年息五厘,四十年还清;以铁路收入和湘鄂厘金、盐税、赈粜捐作抵,银行团享有湘鄂境内粤汉、川汉铁路修筑权和以后铁路延长的借款修筑优先权。清政府向帝国主义出卖路权的罪行,激起川、鄂、湘,粤四省人民的保路风潮。
辽太祖阿保机攻占蓟州时,玉田地主豪族韩知古降辽,受命总管汉人事务。其子韩匡嗣于景宗时又先后任上京留守、南京留守、摄枢密使。匡嗣子韩德让先以代父镇守南京(今北京)大败宋兵有功,擢为辽兴军节度使、南院枢密
清朝兵制,正规常备军为八旗兵、绿营兵,因其久已腐败,有事多临时募勇成军以应急需,事定即行解散。咸丰、同治年间镇压太平天国和捻军起义的湘军、淮军,皆属勇营,事后并未全部解散,以勇营留防于各地者,兵饷高于
清末推行“新政”时期为奖励工商业发展而制定的章程之一。1903年(光绪二十九年)清政府公布《奖励公司章程》,规定凡集资五十万元至五千万元经营工商业者,按所集资数额分奖以议员或头等顾问官等职位,并赐以七
十四到十六世纪中国军民抗击沿海地区日本海盗集团的斗争。十四世纪到十六世纪七十年代是日本南北朝时期和战国时期,封建诸侯割据,互相混战。封建诸侯为了掠夺财富,组织一些封建主、没落武士、浪人和走私商人,到中
见“中法停战条件”。
景德元年十二月(公元1005年)1月,宋辽于澶州战役中成立的一项不平等和议。和议规定:宋帝与辽帝以兄弟相称,宋帝尊辽肖太后为婶母;宋每年向辽输送银十万两、绢二十万匹;双方沿边各守疆界,不得增修城堡、改
元朝灭亡后,居于漠北的蒙古族分成三部:兀良哈部,鞑靼部,瓦剌部。这些部落的统治者之间经常发生战争,同时也不断骚扰明朝边境。建文四年(公元1402年),鞑靼部帅鬼力赤杀北元七传主坤帖木儿,自立为鞑靼可汗
西夏统治集团内部争夺权力的斗争。毅宗谅祚亲政后,迎娶已蕃化之汉人梁氏为后,并以其弟梁乙埋为“家相”,参与朝政决策。拱化五年 (公元1067年)毅宗死,子秉常八岁继位,是为惠宗。母梁氏以太后摄政,舅梁乙
管仲相齐过程中的一项改革内政的措施。这项措施是针对鄙野的农民而实行的,即根据农民种植土地的肥瘠及收成的多少征收不同的赋税。这项措施的目的,在于防止农民因赋税不均而流徙。
东汉末年的一支农民起义军。在黄巾农民起义的影响下,冀州(治今河北柏乡北)广大农民,于灵帝中平二年(公元185年)相继起义。各有称号,大者二、三万人,小者六、七千人,总计有百万人之多,统称为“黑山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