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计
明代考核官吏的制度。对地方官吏的定期考核,叫做“大计”,也叫“外察”。孝宗时,规定外官(地方官)三年一朝觐,进行考察。其办法是, “州县以月计上之府,府上下其考,以岁计上之布政司,至三岁,抚、按通核其属事状,造册具报”。考核由吏部尚书和都御史主持,称职者升,平常者复职,不称职者降,贪污者付法司治罪,茸者免官为民。治绩特别优异者可免于考察。大计被罢黜的官吏永不录用。这一办法,在明初实行比较认真。神宗以后,则流于形式,且积弊丛生。大计往往成为官僚之间进行宗派斗争的手段。
明代考核官吏的制度。对地方官吏的定期考核,叫做“大计”,也叫“外察”。孝宗时,规定外官(地方官)三年一朝觐,进行考察。其办法是, “州县以月计上之府,府上下其考,以岁计上之布政司,至三岁,抚、按通核其属事状,造册具报”。考核由吏部尚书和都御史主持,称职者升,平常者复职,不称职者降,贪污者付法司治罪,茸者免官为民。治绩特别优异者可免于考察。大计被罢黜的官吏永不录用。这一办法,在明初实行比较认真。神宗以后,则流于形式,且积弊丛生。大计往往成为官僚之间进行宗派斗争的手段。
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制定的刑法。商鞅变法时,把李悝在魏国制定的《法经》移植到秦国,改称《秦律》。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在秦国原有刑法的基础上,吸收了各国有关的法律条文,对秦法加以修订、扩充,制定了一套更加严密
十六世纪后,我国女真族的一种兵民一体、军政合一的社会组织形式,努尔哈赤时建立。明万历二十九年(公元1601年),规定三百人为一牛录,作为基本户口单位。在此基础上初建黄、白、红、蓝四旗。至万历四十三年,
孙中山为代表的资产阶级革命派领导推翻清王朝统治、建立中华民国的资产阶级旧民主主义革命。这次革命以1911年10月10日(宣统三年八月十九日)发动武昌起义为标志,是年为农历辛亥年,故称辛亥革命。1894
西周成王和康王时期,上承文王、武王的功业,对内奉行周公“明德慎罚”的主张,缓和阶级矛盾,对外继续武力征服,控制异邦,巩固周王室的统治。《史记·周本纪》夸称“成康之际,天下安宁, 刑错四十年不用”。后人
即《中英会议藏印条约》。英国通过第一次侵藏战争,强迫清政府订立的不平等条约。1888年(光绪十四年)英国殖民者诬称中国西藏地方军队在本国境内隆吐山的防守为“越界戍守”,发动了对西藏的武装侵略。清政府命
成都兵工厂工头随意克扣工人工资,工人向四川总督锡良控告,锡良派员调查,但调查人员和该工头及驻厂代表勾结,一再拖延不决,引起工人不满。1904年9月25日(光绪三十年八月十六日)全厂工人六百人罢工,并到
西汉时,赵充国在湟中(今青海湟水两岸)的屯田。皇帝神爵元年(公元前61年),赵充国奉命率军平定羌人叛乱。他审时度势,建议罢兵屯田于湟中,一方面防御羌人,一方面种田收谷,减轻徭役,以逸待劳,养精蓄锐。同
辛亥革命时期南北议和代表讨论对清帝退位后的“处置”问题,制定出《关于大清皇帝辞位后之优待条件》八款,主要内容是:清帝逊位后其尊号永存不废,民国待以外国君主之礼;皇室岁费每年四百万元由民国拨给;清帝暂居
中国历史上最早发行的近代形式的公债。1898年(光绪二十四年)清政府因《马关条约》规定的第四期赔款即将到期,内而库储如洗,外则借债恐被劫持,于是采纳詹事右春坊右中允黄思永建议,发行内债股票,名曰“昭信
操曹的一支军队。黄巾起义失败后,青州(治今山东淄博临淄北)、徐州(治今山东郯城)农民于汉灵帝中平五年, (公元188年)又举起黄巾义旗,是为青州黄巾军。汉献帝初平三年(公元192年)夏,黄巾军一百多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