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家制度
魏晋南朝时期的军事制度。士家即士兵之家,其户籍立为军籍,不属郡县政府管理。士家集中居住在固定地区,统治者用军事体制管理其生产和生活,在士家制度束缚下,士家既要当兵又要屯田。士家子弟要终身当兵,世代当兵。士家之女必须嫁给士家子弟,寡妇亦必须改嫁给士家子弟。士兵逃亡,罪及妻子。士兵非立有特殊军功,不能解除军籍。士家制度形成于曹魏,发展于两晋,衰落于南北朝。士家制度的实行,保证了统治者的固定兵源。
魏晋南朝时期的军事制度。士家即士兵之家,其户籍立为军籍,不属郡县政府管理。士家集中居住在固定地区,统治者用军事体制管理其生产和生活,在士家制度束缚下,士家既要当兵又要屯田。士家子弟要终身当兵,世代当兵。士家之女必须嫁给士家子弟,寡妇亦必须改嫁给士家子弟。士兵逃亡,罪及妻子。士兵非立有特殊军功,不能解除军籍。士家制度形成于曹魏,发展于两晋,衰落于南北朝。士家制度的实行,保证了统治者的固定兵源。
南宋理宗时与金订立的屈辱和议嘉定元年(公元1208年),史弥远秉承金国之意,剖棺取出韩仛胄首,并苏师旦首, 送至金国求和,双方遂订立和议:(一)改原来金宋为叔侄之国作伯侄之国; (二)改岁币数为银绢三
西夏建国后,党项族的蕃学蕃礼与中原地区传入的汉学汉礼长期并存而时有斗争。梁氏擅权,汉学汉礼一度衰落。永安二年(宋元符二年,公元1099年),崇宗乾顺亲政后,采纳汉族官僚薛元礼之议,大力尊崇儒学,诏定汉
清代法典。顺治四年(公元1647年)颁行的《大清律集解附例》,是清朝第一部成文法典。《大清律》基本上承袭了《明律》的内容。经康熙、雍正两朝屡次增删,乾隆时重修律例,于乾隆五年(公元1740年)颁行《大
隋末农民大起义沉重打击了隋朝的反动统治。隋亡前夕,为抢夺农民胜利果实,一些隋朝官僚、地主豪强乘机起兵,各霸一方,称王称帝,出现了官僚割据的局面。主要割据者有: (1)隋虎贲郎将罗艺,据涿郡(今北京)、
唐末黄巢起义军由广州北伐途中受挫的一次战役。乾符六年(公元879年)底,黄巢率数十万大军自广西桂林顺湘江而下,占领江陵城。旋即进军襄阳(今湖北襄樊),拟渡汉水北上。唐山南东道节度使刘巨容与江西招讨使曹
宋元间重要战役之一。襄阳、樊城(今湖北襄樊)夹汉水对峙,为南宋阻挡蒙古军出汉入江东下之战略重镇。淳祐十一年(公元1251年)京湖制置使李曾伯部署高达等率部进驻襄樊,重整备御,组织军民顽强抗击来犯之敌。
参见“科差”。
东汉末年陈仓(今陕西宝鸡东)屯田农民起义。曹操募民屯田,向屯田农民榨取高额地租,屯田农民生活悲惨。建安二十年(公元215年),屯田农民吕并在陈仓率领屯田农民举行起义,占据陈仓,吕并自称将军。曹操派关中
五代时后周世宗柴荣抑制寺院经济的事件。唐末、五代之际,佛教在中国广为流传,寺院经济恶性发展。后汉时每县佛寺精舍不下三十余处,境内僧尼多达十万余人。寺院侵吞田产,寺户免纳租税,僧尼不耕不织,坐费衣食,严
清末中国留日学生组织的革命团体,由拒俄义勇队改组而成。1903年(光绪二十九年)拒俄义勇队受到破坏后,一部分较激进的留学生如黄兴、陈天华、秦毓鎏等不顾清政府的高压政策,在拒俄义勇队的基础上建立了军国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