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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刑

古代的五种刑罚,依轻重的不同,分墨(脸上刺字)、劓(割鼻)、刖(断足)、宫(破坏生殖能力)、大辟(斩首)五等。五刑产生的时代有不同说法: 《尚书·尧典》中有“五刑”的记载,《尚书·吕刑》则说蚩尤始作“五虐之刑”,这些都属于传说。殷墟卜辞中有多种屠杀人牲以祭的野蛮方式,其中有表示杀头的“伐”字,有割鼻的“劓”字,断足的“刖”字。大约到周代,五刑的制度才正式确立。《吕刑》中具体谈到了周代的墨刑和劓刑各有千条、刖刑五百条、宫刑三百条、大辟二百条,共有三千条。《国语·鲁语》以甲兵、斧钺、刀锯、钻笮、鞭朴为五刑,是将兵刑混为一谈。后代五刑的具体规定有所不同,大致是将劓、刖、宫等肉刑逐渐改为流(流放)、徒(苦役)等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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