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衣则
即“布尔杂补”(469页)。
即“布尔杂补”(469页)。
?—1260蒙古国将领。蒙古族。初副哈剌不花征蜀,后受宪宗命统军2万守六盘山。宪宗九年(1259),汗死后,与朝臣阿蓝答儿、脱火赤等相结,谋立汗弟阿里不哥。中统元年(1260),自六盘山起兵,与南下之
元朝封爵。为诸王最高等级封号之一,授兽纽金印。宪宗蒙哥第四子昔里吉之子晃火帖木儿于延祐五年(1318)始受封。其子火儿忽于泰定四年(1327)袭封。
契丹族一种独特捕鱼方法。非为中原之垂钓。以宋人程大昌《演繁录》所记最详,云:“其钩是鱼也,北主与其母皆设次冰上,先使人于河上下十里间以毛网截鱼,令不得散逸,又从而驱之集冰帐。其床前预开冰窍四,名为冰眼
参见“那曲”(927页)。
?—307鲜卑拓跋部首领。※拓跋力微少子。晋惠帝元康四年(294)即位后,将国人分为三部,自居上谷(今河北怀来县)北,濡源(今河北东北部滦河上源)之西,为东部;兄拓跋沙漠汗子拓跋猗㐌居代
布朗语音译。意为“氏族(家族)公有地”。以自然环境为界,氏族间不得相互侵占,由氏族长(“诰哈滚”)负责管理。每年进行一次土地分配。分配时氏族长及族内其他头人先分一份好地,然后按辈份高低依次分配,接着由
契丹语,为一地方单位※石烈(相当于“县”,或“乡”)的名称。契丹开国初,创※宫卫制(斡鲁朵),诸宫卫与部族下置石烈。悦里为※伯德部下之一石烈。
510—535北魏皇帝。532—535年在位。字孝则。鲜卑元氏(拓跋氏)。高祖※元宏孙,广平武穆王元怀第三子。史称其沉厚少言,好武事。始封汝阳县开国公,拜通直散骑侍郎,转中书侍郎。建义(528)初,授
18至19世纪云南怒江傈僳族地区发展起来的早期奴隶制社会形态。20世纪初整个怒江地区约有奴隶3000余人,其来源主要通过收养、掠夺、买卖或人身抵债等方式,以童奴和年青女奴为多,大都以养子或养女身份出现
即“东海女真”(51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