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呼争立
见“李胡争立”(1045页)。
见“李胡争立”(1045页)。
旧时广西部分瑶族地区村寨主持宗教祭祀和组织生产的头人。在南丹县瑶族聚居的每个村寨,都选出一至二个熟悉宗教仪式,有丰富生产经验和受群众拥护者充任此职。在政治上没有任何特权,主要职责是主持祭神祈祷作物丰收
壮族青年男女社交风俗。流行于广西左江、右江、柳江流域。每年春节期间或三月三举行。届时,男青年裂布为帕,带往歌圩上,在对歌中如遇到意中人,即将布帕予之;女的答以绣花鞋或汗衫、绣囊、绣球等物,作为相互爱慕
苗语湘西方言文字,简称湘西苗文,是建国后为苗族新创的3种文字之一。湘西苗文是本着尽量与汉语拼音方案汇通的原则而设计的。是以湖南省花垣县吉卫乡腊乙坪寨的语音为标准音的拉丁字母式拼音文字。声母共有48个,
参见“哈拉吉”(1634页)。
见“甫儿河卫”(1047页)。
藏语音译,吐蕃官名。职司是外事总管,高于一般“纰论”(外事官)。《唐蕃会盟碑》中有此官名。详见“纰论”(1265页)。
清代嘉绒地区藏语音译,为土司衙门头目,俗称小管家。土司衙门一般设此头目3人。其中2人直接受值班大头人指挥和调遣,办理行政事务;另一名专管土司衙门门卫,监收百姓所纳柴草,看守犯人和执行刑罚等事。
见“信牌”(1687页)。
地名。战国魏置。晋为司州魏郡属县,治今河北临漳县西南邺镇。后赵建武元年(335),上党武乡(治今山西榆社县西北社城)羯人石虎自立为大赵天王,自襄国(治今河北邢台市)徙都于此。青龙二年(350),冉闵(
简称“卫拉特法典”。蒙古语称之为“察津·必扯克”(法典、法律文献之意)。明崇祯十三年(清崇德五年,1640),巴图尔珲台吉、札萨克图汗等召集卫拉特、喀尔喀各部封建主会盟塔尔巴哈台(今塔城。一说会盟于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