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昌馆课
见“高昌馆来文”(1919页)。
见“高昌馆来文”(1919页)。
苗疆古迹。位于湖南保靖县龙溪的要坝。北面靠山,南临酉水,东西长1公里,南北宽半公里。1975年试掘,遗物出土有陶器:泥质绳纹灰陶缸、砖、瓦等,有战国铜戈、山字铜镜等铜器。城遗址高出酉水河面约50公尺。
苗族契约。苗族原无文字,遇借贷时则结草为契。以草1本准银10两计之。请中人为凭证,借债者授债权者草本为据。无利息时只凭草本讨还借贷。尚有结绳合符估治计息之契据。
见“好儿趁”(937页)。
?—1755清代阿尔泰乌梁海宰桑。初隶准噶尔部,游牧于诺海克卜特尔。乾隆十九年(1754),准噶尔扎哈沁宰桑祃木特谋内附,掠其牧地。事觉,诱执之。遭散秩大臣撒喇尔攻击,被俘送北京。获宥,受命入觐,授内
见“拓跋郁律”(1360页)。
金代行政区划建置。金初以宋京东西路改置。治所在须城(今山东东平)。辖府1:东平府;节镇州2:徐州、兖州;防御州2:博州、德州;刺史州5:济州、邳州、滕州、泰安州、曹州。各府州共领县27、镇48。共有户
即“渤海”(2278页)。
辽代部族名。一作吾独婉部。为辽国外十部之一(又记为辽属国),对辽时叛时服,各有职贡,犹唐之※羁縻州。辽于北面属国官中设有吾秃婉部大王府。道宗清宁八年(1062),该部惕隐(官名,掌政教)屯秃葛等请岁贡
清代选用内务府属女子以为宫帷服役人。沿循历朝例,后金时代,即以包衣女子为宫女。此制规定,以3年为期选阅1次,主要在上三旗包衣内选用。先由各内佐领、内管领将辖下年及13岁以上未经选阅女子造具清册,一呈内
?—前93?西汉时乌孙昆莫(王)※猎骄靡嫡孙。官号岑陬。父早逝,嗣立为太子。叔父大禄自恃雄强善将,以不得代太子位,怀怨,结众欲攻之,其祖父遂以万众与之,令别居。自是,乌孙国分为三,与猎骄靡、大禄各领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