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五
见“耶律马五”(1307页)。
见“耶律马五”(1307页)。
1608—1697明末清初白族诗人。字文成,又字云升,晚号楸园老人。云南鹤庆军民府剑川州(今剑川县)人。明给事中赵完璧子。自幼谦谨好学,工古文诗词,注重实务。崇祯六年(1633),中乡试亚魁。明亡后,
渤海国宗王、大臣。末王※大諲譔(906—926年在位)时,官工部卿。后唐同光三年(高丽国太祖天授八年,925)九月,与礼部卿大和钧等率渤海民百户亡命高丽,次年一月,渤海国亡(一说在国亡后始投奔)。
清代驿站名。内蒙古喜峰口蒙古驿道上最后一站。据《黑龙江通志》卷62载,在景星旗西南20余里,东北距齐齐哈尔直路120里。
西魏大统年间(535—551) 鲜卑宇文泰所建兵制。由兵牧合一的部落兵制发展而来。初置12军,以诸将分别统率。其成员多为鲜卑人,基本上由贺拔岳的武川军团、侯莫陈悦属下的李弼军团以及“六坊之众”随孝武帝
西夏诸王位之一。位在第三。西夏文《官阶封号表》中在师位、中书位、枢密位之上。参见“官阶封号表”(1532页)。
明代罕东部人。奄章(一作安扎)之子,幼居沙州(今甘肃敦煌)。洪熙元年(1425),从明军征讨曲先部有功,未获赏。宣德七年(1432),陈前功于朝,授罕东卫指挥使,获赏赉,仍居沙州。十年(1435),进
辛亥革命志士。字仁寿。四川巴县(今属重庆市)人。回族。清末秀才。热心伊斯兰教事务,曾被推为县伊斯兰教协会会长。精医术,以医为业。辛亥革命前,参加同盟会。1911年武昌首义后,重庆同盟会起而响应,11月
由长子继承父亲名位和财产的制度。盛行于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随着宗法制的完善而确立。其目的在于解决统治阶级家族内部财产和权力的分配,避免相互残杀和纷争。商、周两朝宗法之要义即区别嫡庶和长幼。皇后或元配夫
?—1727清朝大臣。满洲镶黄旗人。富察氏,马斯喀弟。初任侍卫兼管佐领。康熙二十七年(1688),以一等侍卫同学士开音布奉命阅视中河,疏呈漕运总督慕天颜反对河道总督靳辅开中河漕运,天颜被褫职论罪。三十
1284—1339元代藏传佛教噶玛噶举派黑帽系第三世活佛。后藏贡塘人。至元二十五年(1288),赴粗朴寺从邬坚巴(※噶玛拔希弟子)习噶玛派、宁玛派、希解派等诸多密法及黑教。历游康区各地,在类乌齐附近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