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亦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改作岳喜卫,并说清代有岳喜河,在阿勒楚喀(今黑龙江省阿城县)东南20余里入松花江。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改作岳喜卫,并说清代有岳喜河,在阿勒楚喀(今黑龙江省阿城县)东南20余里入松花江。
参见“王枢”(201页)。
即《御敌互相援助条约》。法文本称《防御同盟条约》。清光绪二十二年(1896),沙俄利用沙皇尼古拉二世举行加冕礼,清政府特使李鸿章前往祝贺时,以中俄共同防止日本侵略为词,贿赂李鸿章,诱迫于6月3日与沙俄
清代卫拉特蒙古土尔扈特部贵族。※和鄂尔勒克第三子,※书库尔岱青弟。随父徙牧额济勒河(今伏尔加河)。清顺治二年(1645),与兄伊勒登诺颜代表土尔扈特与俄国使者库德里亚佛采夫谈判,拒绝俄方提出要土尔扈特
清代蒙旗之一。置年不详。和硕特(?)台吉达木拜属裔。牧地在科布多北。东、南与喀尔喀屯田兵连界,西、北接阿尔泰乌梁海。后获罪被削爵,众归定边左副将军节制。
古印信。已收存者有3颗。为乾隆四十年(1775)颁给的官印。形方,边宽10.6厘米,厚3.1厘米。背有小型虎纽,高6.5厘米。边镌有满汉文合璧“乾隆肆拾年九月口日”、“礼部造”、“乾字伍百肆拾伍号”、
见“披发”(1376页)。
清朝武官。蒙古正白旗人。博尔济吉特氏。世居翁牛特地方。原为察哈尔部宰桑。天聪六年(1632),察哈尔林丹汗兵败,遂率700人来归,以多尔机达苏喇海等百余人复叛,率众围之,与之偕至,受太宗嘉奖,特授二等
契丹早期部落名。为※古八部之一。始见于《魏书》。是称据该书“显祖纪”,他载有异,该书“契丹传”与《辽史·营卫志》记为※“匹絜”与※“黎”两部;《册府元龟》记为“延尔黎”;《通典》记为“匹黎”。据契丹古
483—497北魏太子。字元道,又字宣道。鲜卑元氏(拓跋氏)。孝文帝※元宏长子。生而母死,由冯太后抚视。太和十七年(493),立为皇太子。十九年,奉诏赴平城奔太师冯熙之丧,其进止礼仪,皆是父所定。父每
清内蒙古诸旗之一。在今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境内。牧地滨大小吉里河(今吉林河),东与北界乌珠穆沁旗,西界浩齐特右翼旗,南界克什克腾旗。元属上都路,明为成吉思汗后裔住地,至库登汗,始号所部曰浩齐特。再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