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宁十三寨布朗族起义
明万历二十五年(1597),顺宁府(今云南凤庆)推行改土归流,布朗族土知府被革职,所属13寨布朗族极为不满,凭据天险,联合附近各族人民起义,杀指挥、千百户等官兵数十人,声言据顺宁、蒙化(巍山),攻腾越、永昌(保山地区)。后被明巡抚云南右都御史兼兵部侍郎陈用宾发兵镇压。
明万历二十五年(1597),顺宁府(今云南凤庆)推行改土归流,布朗族土知府被革职,所属13寨布朗族极为不满,凭据天险,联合附近各族人民起义,杀指挥、千百户等官兵数十人,声言据顺宁、蒙化(巍山),攻腾越、永昌(保山地区)。后被明巡抚云南右都御史兼兵部侍郎陈用宾发兵镇压。
即“慈善夫人”(2407页)。
唐代室韦诸部之一。《旧唐书》称该部分布“在 越河之北”。具体所在有二说:一说在今嫩江下游西岸支流洮儿河北岸,或说在嫩江上游之西。唐以后其名不见于史,疑为契丹所并。参见“室韦”(1748页)。
1687—?清代第十一世卓尼土司。汉名杨汝松。甘南藏区卓尼人。6岁父亡,嗣土司位。12岁学经。执掌政务,日益成熟,精通汉语文。妻曼香哇,有才智,为得力内助。康熙四十六年(1707),率土司兵助清军平定
明末四川永宁宣抚使奢效忠妾。彝族。万历(1573—1620)初,夫死,己子奢崇周年幼,效忠妻奢世统以嫡长抚养效忠侄奢崇明,欲夺宣抚司印,与之相仇杀。后经明廷议,给其二人冠带,分地各管所属,始罢。十四年
拉祜语音译,意为“放债”。旧时云南省澜沧县拉祜族地区对借债的一种称谓。解放前随着当地封建地主经济的发展,放债现象已很普遍,所放债务主要是粮和钱,借债多为贫苦农民,原因主要有青黄不接时缺口粮和生病及婚丧
西夏官署名。属次等司。天盛年间(1149—1169)设4正使、4承旨、4都案、8案头。
明朝授予乌思藏思达藏地方(今西藏吉隆一带)政教首领的封号。成祖初,明廷命僧人智光赍诏入藏宣谕当地首领,并赐以银币。永乐十一年(1413),封其僧人南渴烈思巴为辅教王,赐诰命,彩币。南渴烈思巴属萨迦派,
即管领。清代供皇家役使的包衣组织和其首领的名称。该组织,满语称“珲托和”(意为“一半”,即初置之时人丁额常不及内外佐领之半,或有以称半佐领者)。天命(1616—1626)间,如博尔晋虾(侍卫)辖下已有
①渤海王国置。为渤海十五府之一。领伊、蒙、沱、黑、比五州。治伊州,故址即今黑龙江省密山县东南临湖村西废墟;亦有多说,即:在该省依兰县附近;在松花江支流呼兰河流域;在兴凯湖以北穆棱河流域,或兴凯湖西岸;
独龙语音译,意为“借地”。解放前云南贡山独龙族借用别人土地耕种的称谓。当地实行刀耕火种,一些农户由于劳力不足,所垦耕地不够耕种,或因砍烧林地不及时,以及所砍林地轮歇不过来,可以向本家族成员或亲朋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