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术浒水
见“按出虎水”(1623页)。
见“按出虎水”(1623页)。
1826—1874清代咸丰、同治年间云南农民反清起义首领。又名正学。彝族。云南赵州(今弥渡县)瓦卢村人。原籍蒙化直隶厅南涧(今南涧彝族自治县)小李自摩村人,本姓“字”,因入赘李家而改姓。少时作奴仆。咸
即“玄烨”(622页)。
西魏所制定的行政法规。“式”为官吏所循的“轨物程式”,是国家机关公文程式和办事细则。其名称源于汉代的品式章程,但在晋以前不具有正式法律效力。西魏文帝大统十年(544),国相宇文泰命苏绰编《大统式》。《
古代北方民族柔然第三代首领。约为4世纪初人。东胡后裔,郁久闾氏。※车鹿会子。父卒,继领柔然部众,仍役属于鲜卑拓跋部,分冬夏游牧狩猎于漠南、漠北,岁贡马匹兽皮。卒后其子跋提继立。
金代女真族姓氏之一。亦作阿不哈。后改汉姓曰田。
清朝派驻西藏管理驻藏官兵军需粮务及藏民事宜的官员。亦称粮务员。乾隆年间(1736—1795),自打箭炉外至西藏设粮台6处,置文官同知1员,管理兵粮,收纳藏民贡赋及安谧地方,复置游击、守备、千总、把总等
地名。藏语音译,意为“银谷口”。原为喀木地,名恩达寨、一名恩达塘,东邻昌都,南至怒江溜索桥,西界硕督县,北接西宁,西南毗波密。历为察木多呼图克图辖地。设仓储巴1人,钤束地方。乾隆十三年(1748),于
土族民间供奉的神物。又称“五台护法”。流行于青海互助、民和、大通等地。为一支长约4尺的箭,上有一绺绺红绿布条、布带,箭的颈中挂一串铜铃和铜板,作为神物供奉在庙里或家中。相传源自历史上吐谷浑王阿柴(才)
新疆塔塔尔族的美味食品。制法:将大米洗净后晒干,上覆奶油、杏干、葡萄干等,再置于火炉中烤制而成,味道香甜可口,颇富民族特色。
见“咱雅班第达”(162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