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巴齐宰桑
蒙古语音译“阿尔巴齐”意为“当差人”。“宰桑”为汉语“宰相”之音译。阿尔巴齐宰桑是准噶尔承办鄂拓克、昂吉贡赋和差役的官员,定员4名。下领阿尔巴齐约百员,随其赴各处催差。
蒙古语音译“阿尔巴齐”意为“当差人”。“宰桑”为汉语“宰相”之音译。阿尔巴齐宰桑是准噶尔承办鄂拓克、昂吉贡赋和差役的官员,定员4名。下领阿尔巴齐约百员,随其赴各处催差。
见“益实左卫”(1945页)。
①指某种群体、集团为首的人。史籍中对氏族、部落、部落联盟等的领导者,皆称首领。②西夏军队职官。受将佐管领。有大首领、正首领、副首领、小首领等职。多以部族酋首担任,授铜印。
清代云南班洪部落联盟首领。汉称班洪王。道光、咸丰年间人。佤族。初通过战争征服班洪地区的其他村寨、部落,逐步统一班洪地区,使之从原始部落状态发展为初具规模的国家形态。其为该地区第一代班洪王。
吐蕃赞普所戴之冠。系一种用红色软巾结成的帽冠,为赞普所专用。长庆元年(821),唐会盟使刘元鼎赴逻娑(今拉萨)会盟。亲见吐蕃赞普可黎可足服饰:“身披素褐,结朝霞冒(帽)首”。又敦煌石窟壁画“吐蕃王子供
旧时滇东北和黔西北一些彝族地区的一种以人代租方式。当地封建土目藉其政治权势,拨出一部分土地强令其辖区内一些农民耕种,凡被迫租种这种土地的农民,除平常交租外,还必须每户每一代给土目送一个小孩当奴隶,故称
满语音译。满洲人对平民百姓的称谓。是人民、黎庶、齐民等称的同义词,属被统治阶级中的一个阶层。此词,并不是专指满洲、蒙古、汉军中百姓,如“明国伊尔根”,即指明王朝统治下的百姓。后金天聪(1627—163
契丹语官名。时官制特点,分北、南,北面官治本族宫帐、部族及属国之政;南面官治汉人及渤海人事。是职据《辽史·国语解》称:“掌北面讯囚者。”余不详。
清代新疆塔吉克族官名。塔吉克语音译,意为“千户长”。与维吾尔语职官明巴什相似。每庄设1人。每2—3年更换一次。由群众提名,※阿尔钦(塔吉克地区首席长官)任命。凡获取其职位者,都要给阿尔钦送礼,至少送一
见“广宁府路”(133页)。
①(?—1724)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札萨克图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诺尔布子。康熙二十九年(1691),朝觐,授二等台吉。附牧从兄乌尔占右翼前旗。三十五年(1696),随清军败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