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实河所
见“奥石河千户所”(2255页)。
见“奥石河千户所”(2255页)。
元代地名。在今青海省互助县松多乡。《元史》载:至元十六年(1279),以算木多城为镇西府。时为世祖第七子奥鲁赤之领地,奥鲁赤受封为西平王,其子铁木而不花亦受封镇西武靖王,成为两王府驻地。
?—1864清朝将领。满洲正黄旗人。姓舒穆鲁氏。道光二十五年(1845),由护军补护军校。咸丰四年(1854),以护军参领随僧格林沁镇压连镇捻军起义,赏加副都统衔。五年,大小28战,水陆用命,而所率马
?—1561明代移居土默特的白莲教首领。号丘老祖,蒙古名一克喇把(大和尚、老祖之意)。汉族。大同左卫(今山西左云)人。嘉靖三十年(1551),因反明失败遭通缉,与其弟丘仝及萧芹等率一批白莲教徒出塞投东
元代驿站的一种。或称海中水站。时驿站分陆站和水站,海站为水站之一种。至元二十六年(1289),采纳沿海镇守官蔡泽谏,以泉州至杭州陆路甚远,外国进贡方物劳民负荷,驿马多死,特从泉州至杭州设海站15所,每
元代赋税科差名目之一。汉地民户的科差包括※丝料、※包银、俸钞3项。世祖中统元年(1260),定科差条例,向民户征丝料、包银。至元四年(1267),始定俸禄,令民户在4两包银外增纳1两为俸禄。按户之高下
旧时茫蛮、苗等民族对其君长、酋长之称呼。亦称猛、莽。《蛮书》:“茫是其君之号”。《炎徼纪闻》:“苗人称其酋长曰茫”。《荆南苗俗记》:“茫,苗称酋长也”。现沧源佤族语言中仍称官为“茫”。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东至阿拉克诺尔接本部中右翼末旗界,西至哈喇得勒接瀚海界,南至札斯台接本部右翼前旗界,北至胡济尔图接札哈沁游牧界。有佐领1。会盟于札克必拉色钦毕都哩雅诺尔盟。初,哈玛尔岱青随清军前
旧时壮族社会习俗。亦称偿命钱。流行于两广地区。为远古血亲复仇的遗风。旧时,壮族各村寨、宗族或家族间,常发生械斗仇杀事件。被杀者家族或村寨,有替死者报仇之义务。虽经数代,必报方休。被杀者之子孙,如因年幼
见“额尔德尼额尔克托克托鼐”(2538页)。
西夏官署名。属次等司。西夏语音“北与啰”,掌京师军队。天盛年间(1149—1169)设8正、8承旨、10都案、60案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