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御夷州
云南土司名。明洪武十七年(1384)置。其辖境“东至孟琏,南至孟定,西至潞江,北至大侯”,即今云南镇康县境及其附近地区。旧名石甸,元至元十三年(1276),置镇康路军民总管府。明洪武十五年(1382),改为镇康土知府。十七年(1384),降为镇康御夷州。后废。永乐元年(1403),在其地析置湾甸长官司。七年(1409)复设镇康御夷州,以曩光为土知州,隶云南布政司。清代因之。
云南土司名。明洪武十七年(1384)置。其辖境“东至孟琏,南至孟定,西至潞江,北至大侯”,即今云南镇康县境及其附近地区。旧名石甸,元至元十三年(1276),置镇康路军民总管府。明洪武十五年(1382),改为镇康土知府。十七年(1384),降为镇康御夷州。后废。永乐元年(1403),在其地析置湾甸长官司。七年(1409)复设镇康御夷州,以曩光为土知州,隶云南布政司。清代因之。
即“女真”(145页)。
明代蒙古兀良哈三卫属部首领。蒙古族。原驻牧于宣府(今河北宣化)塞外。隆庆(1567—1572)初,率部投明朝,被安置于滴水崖(今河北赤城县境)驻收。常出入于塞内外,将蒙古诸部内情通告明方,得明抚赏,“
辽代契丹大字墓志。刻于辽兴宗重熙二十五年(1056)十月二十二日(重熙二十四年八月已改为清宁元年,此乃刻志者不知改元所致)。墓志一合。盖刻汉文篆字两行“故太师铭石记”;志文刻契丹大字40行,约1800
蒙古语音译。意为“站丁”。清代对在蒙古地区驿站服役者的称谓。依清理藩院指令,各盟旗分派阿拉特(意为“平民”)牧户承担某一驿站劳役。不仅无偿承担驿站劳役,还要供给往来官员的食宿。
清朝派驻西藏地方最高行政官员。全称“钦差驻藏办事大臣”或“钦命总理西藏事务大臣”亦称“西藏办事大臣”,藏语借用满语称“安办”意为“钦差”。康熙四十八年(1709),首派侍郎赫寿入藏协助拉藏汗办理西藏地
元代蒙古官名。又译“鄂托克齐”。《元史语解》释为“司部属人”。“鄂托克”为蒙古的一种社会经济单位,由地域接近又有近亲关系的各家族组成,“赤”为“司事人”,即掌管本部民众的官员。据《元史·兵志三》马政款
?—1286元朝大臣。蒙古人。涿州路达鲁花赤直脱儿之孙。袭职为益都路蒙古万户。世祖至元十一年(1274),攻宋六安军。十二年,与参政董文柄领山东诸军大败宋将孙虎臣水师于丁家洲,破张世杰舟师于焦山江中,
见“喝盏”(2204页)。
见“树枝水”(1577页)。
约1255—?元朝官员。祖籍西域,阿鲁浑氏。汉姓简,字和叔。成吉思汗西征时祖父哈只哈心归附,东迁和林(今蒙古国哈尔和林)。父阿散,仕元,任大名路税课提领,遂居大名(今河北大名)。幼读儒书。仁宗皇庆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