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平定苗匪方略
书名。清代奕訢、朱学勤等奉敕修纂。40卷。成书于光绪二十年(1894)。内容叙述自咸丰五年(1855)五月二十六日始,至光绪七年(1881)止,贵州东南地区苗、侗等族反抗斗争,清军镇压过程以及有关奏章、谕旨和善后事宜等。是研究苗、侗等民族史的重要史料。为钦定平定七省方略之三,1968年,台北成文出版社辑入《中国方略丛书》。又有平定三州方略本,清李岷琛等编,名《平定贵州苗匪方略》。
书名。清代奕訢、朱学勤等奉敕修纂。40卷。成书于光绪二十年(1894)。内容叙述自咸丰五年(1855)五月二十六日始,至光绪七年(1881)止,贵州东南地区苗、侗等族反抗斗争,清军镇压过程以及有关奏章、谕旨和善后事宜等。是研究苗、侗等民族史的重要史料。为钦定平定七省方略之三,1968年,台北成文出版社辑入《中国方略丛书》。又有平定三州方略本,清李岷琛等编,名《平定贵州苗匪方略》。
阿拉伯语mufti音译。原意为“法官”、“总法官”,其职司是解释伊斯兰教教法,通常称为“伊斯兰教法说明官”。由高级宗教人士专任,故又成为某些高级宗教人士的称号。※叶尔羌汗国有此官职。
契丹官署类称。《辽史·百官志》称:“辽之先世,未有城郭、沟池、宫室之固,毡车为营,硬寨为宫,御帐之官不得不谨。”契丹开国后,皇室仍常年不在京城,随四季迁徙,主要担负御帐警卫与侍理皇室日常起居任务的官署
地名。即今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位于黄河以南,故名。东接夏河县、碌曲县、南邻玛曲县、玛沁县,西连海南同德、贵南、贵德等县,北界化隆县与循化县。古烧当羌地。西晋永嘉(307—313)初年,吐谷浑入据。唐
见“罗布藏阿旺济克美扎巴”(1427页)。
参见“台吉”(648页)。
即“独逻”(1707页)。
州名。本唐保静县,五代后汉以静边羁縻州(在银州,今陕西米脂县境)改置,隶定难节度,宋废为保静镇。宋咸平四年(1001),李继迁攻取后又置,治所在今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县境。元废。
清代卫拉特蒙古土尔扈特部贵族。叶木沁之子,※巴木巴尔之侄,初随父驻牧额济勒(今伏尔加河)流域。父早卒,继统部众。乾隆三十六年(1771),率所属800余户约4000余人随汗王渥巴锡东返祖邦,受清廷封札
(1854或1855—1882) 即八世班禅。藏传佛教格鲁派(黄教)领袖。藏族。生于后藏托甲竹仓(今西藏南木林境内)。丹增旺嘉之子。清咸丰六年(1856),在拉萨大昭寺释迦佛前,经金瓶掣签,认定为前辈
苗族传统节日。又称采山坪、采花山、跳花山等。贵州西部、四川南部、云南东南部较为盛行。是隆重节日之一。节期各地不一,有的在农历正月,有的在五月或七月。行期可达10余天,连续在几个花山的广场上进行活动。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