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元时期蒙古官名。又译“忽剌孩赤”、“呼拉干齐”。“忽刺罕”意为“盗贼”,“赤”意为“司事人”,即捕盗人。《元史·兵志》:“捕盗者,曰忽刺罕赤”。宋开禧二年(1206),蒙古建国后,委专人执掌该事宜,
见“懿璘质班”(2585页)。
见“迺贤”(1347页)。
549—610北周、隋大臣。字仲光。河南洛阳人。鲜卑长孙氏(拔拔氏)。北魏冀州刺史长孙裕孙,平原侯长孙兕子。颇涉群书,兼长武艺。建德元年(572),为通道馆学士。二年,授雍州仓城令,转盩厔令、崤郡守,
北宋湖南辰州瑶族首领。为人刚直,勇智双全,附近瑶人多为所伏。宋太祖平定荆、湖后,为了进一步巩固对瑶族地区的统治,采用“以夷制夷”政策,委任其为辰州刺史,封其子为殿直,并准其“自辟吏属,予一州租赋”,令
即“清朝通典”(2112页)。
云南白族之白文古籍。一说即《读史方舆纪要》所引的《绎年运志》或《云南名胜志》所引的《译年运志》,“玄峰”为“绎”字之误。作者及卷数无存。约成书于明初。内容记述大理国主段氏历史。其后撰写大理国史的史乘均
契丹皇室宫帐。简称横帐。为对开国皇帝辽太祖※耶律阿保机及后裔的统称。与阿保机伯父岩木的后裔(※孟父房)、释鲁的后裔(※仲父房)和阿保机诸弟及后裔(※季父房)共同构成四帐皇族。一说,“辽俗东向而尚左,御
清代内蒙古蒙汉人民之间依约无固定期典租的土地。清政府规定蒙古兵丁所划户口地,按契约典租给汉族农民垦种,收取租金的土地因没有期限规定,只要归还典价或租价,随时可以将土地赎回,故名。
即“札剌儿”(4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