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鲁春
见“鄂伦春族”(2052页)。
见“鄂伦春族”(2052页)。
见“屋质定变”(1771页)。
土族他称。蒙古族对土族的称谓。即鞑靼。参见“土族”(63页)。
清道光年间苗民起义首领之一。参见“石观保”(450页)。
明代湖广永顺土官。土家族。永顺(治今湖南永顺县东南)宣抚使※彭万潜子。洪武二年(1369),父卒,袭宣抚使职。五年(1372),遣使献夏明玉珍所授之印。六年,于其地置永顺等处军民宣慰使司,命为宣慰使,
参见“羽奴思”(939页)。
清朝在北京设立的民族学校。为培养使用满蒙文字的高等学堂。光绪三十三年(1907)五月六日建立,伊克坦任监督(校长)。以“造就满蒙文通才”,“以备行政任使”为宗旨。设满蒙文科,附设藏文科。分正科和预科,
见“罕都”(1172页)。
唐代回鹘彰信可汗之相。开成四年(839),乘回鹘大饥,汗国内乱,引沙陀兵逼彰信可汗自尽。立㕎特勤为署飒可汗。次年,为将军句录莫贺引黠戛斯10骑所破,失回鹘牙帐。与署飒可汗一同被杀。
突厥语yatishbigi音译。yatish,意为“汗的夜间卫队”,bigi,意为“首领”、“官人”,合意为“汗的夜间卫队长官”。一般兼任首都警卫之责。※叶尔羌汗国时期有此官职。
金代兵种之一。从诸路中招募。五年一籍,以30岁以下,17岁以上强壮者充之,皆刺其颊,以防逃逸。用以充军队中的杂役。在诸兵种中地位较低。